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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武宗虽灭突厥,却不能杜防百年之后突厥再度复国的根本原因。
大周并不能将突厥这个种族彻底灭绝,那么便难以逃脱此消彼长的宿命,所以韦太后认为,大动干戈征服蛮夷并无必要,关键是要强国,大周强盛,蛮夷不敢来犯,而强盛的前提,便是灭绝内乱。
她的敌患是潘博,是贺珅,甚至是贺珝,并不是突厥。
所以对韦太后而言,议和的确迫切,当然倘若突厥没有这意愿,她也不可能主动求和,但突厥既然有了休战的意愿,已见曙光的韦太后,又怎么甘心半途而废?
说吧,奇桑可汉有何要求?
这句话让突厥使大喜过望,此时的他可谓对谢莹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受令出使之时,几乎以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经谢莹面授机宜,他依计而行,竟然当真逼迫得韦太后妥协。
撤军是理所当然,可汉为示诚意,已经遵奉太后这首要条件,至于原属贵国安北都护治域,可汉也答应交归,甚至称臣纳贡等条件,可汉也愿意配合太后,不过突厥不会向贵国纳贡,更不会逼迫天竺、大食等国给付赔金,待太后处治完备贵国内政,不可以此回议和要胁我国纳贡,故,可汉认为,需得太后书印一封,以防节外生枝。
这就是让太后私写承诺保证,放弃经济补偿。
这当然与贺湛起初的设想背道而弛,因为贺湛认为最最重要的就是纳贡、赔款,此两条方能杜绝突厥卷土重来。
可韦太后显然不是那么在意。
她看重的是眼下,是立即休战,她才能专心致志整顿河山、大权在握,而只要休战,国库不至于告急,她养尊处优的生活仍然得以延续,没有天竺、大食的赔金也不至于捉襟见肘,这些是小利,在大局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就算突厥卷土重来,有姚潜,有安宁伯,也足以抵御!
突厥只要在表面上答应那几大条件,蜀王党便不会反对,待她彻底收拾了蜀王,朝堂内外尽听她的指令,突厥纳不纳贡,天竺赔不赔款,还有谁敢质疑?
就算质疑,接受议和乃天子主张,也无法质疑到她的头上。
但韦太后当然不会立即书写保证,只答应会考虑。
突厥使也没有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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