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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信中稍微提了句,说大剑正适合我用,我的工作就是清除邪祟。

他久居异国深山,怎么知道我是干嘛的?

我拿着信翻看好几遍,信纸是旧的,纸页已经泛黄,甚至有点脆了,还散发着一股霉味。

上面的字迹也有点退色,不过写得周周正正,没有一笔写歪。

看字迹是他本人所写,跟他用手在地上写的字迹一样,只是他在地上写字时,总有写歪或因为手抖导致某一笔短一截的情况。

他那么虚脱,手上没力气,信又是用毛笔写的,怎么想也不可能写得如此顺畅。

想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装病,在我走后他就不装了,立刻写下感谢信,然后跑路。

二是这信写于今天之前,是他提前写好的,在我走后他拿出来放到桌上。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墨迹退色,看着有点旧了。

应该是在我们来之前写好的,而且时间不会太近,可能提前了一年或几年。

如果是在我还没进单位之前他就写好了这封信,那这道士准是高人。

我把信装兜里,等拿回单位鉴定下,就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写的了。

我们怎么也没想到,夜里有当地警方敲响我们的房门,说有个案子需要我们协助调查。

实际上我们是被逮捕了,我预感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会很麻烦,便趁回房间拿东西的机会,放出风阵,在窗外弄出动静吸引警员注意,然后赶紧用小阵业火烧掉大剑上的白萝卜精。

这东西暂时无法断定它是否死透了,一旦成为证物被警方拿去,后果难以预料。

不可控的东西,毁掉比较保险,总比它活过来继续吸人生气要好。

警员果然把我的背包和大剑一起带走了,他们还在房间里找了一圈儿,看没有别的东西了才作罢。

到了警局我们被分别带进不同的审讯室,我以为是有人报警说我们偷东西、抢劫,结果是有人告我们谋杀。

死者是租给我们房间住的房主,他惨死家中,我们杀人后逃离,几个镇民目击我们逃出房主家,随后他们发现房主的尸体。

他们立即追赶,可惜被我们跑掉了,于是派人到县城的警局报警。

我、王野、穿山酱没法和劳国警方交流,五月给我们单位打了电话,单位有专门的小组处理此类事务。

单位里的外勤前辈,几乎全都进过境外的局子。

还好我事先把麻烦的东西处理掉了,本地警方没在我们的‘行李’中翻出违禁品、危险品或者杀人凶器。

房主家有我们的指纹,我们在他家住过,这一点我们承认,可是房子里有我们的指纹,并不能代表我们杀了他。

警方还没找到杀人凶器,案子需要调查,调查需要时间,这意味着我们暂时不能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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