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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
“呵。”翁庆嘴角微微翘起。“这真是没想到。你弄个手机给他。”
“……什么?”
“我突然感兴趣了。”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他要耍什么花招,就直接干掉。没事的。找个手机给他。”
吴桑白皱眉,从那些尸体之中找到一个手机,递给庄延。
庄延接过手机。没时间犹豫了。他用仅剩的体力拨打了那个号码。
前些日子,他也曾拨打号码,但终究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那些话。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信号那一侧,有人接听。
庄延稍微抬起头。他的眼睛睁大了。
两个杀手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王伯伯。是……是我啊。我是小庄。”
“真的是我。对。”
“我没多少时间了……急着联系您,就想说一件事……”
“明晖他已经……他已经……他回不去了。”
“是我害死他的。”
“我对不起您。”
“对不起。”
第四章 隧道尽头提前等待 (1)庄延:狗杂种
王明晖,我从一开始就看穿了,不像你,我这辈子都当不上什么真英雄。事情发展到这地步,我们就接受吧。你当年的英雄梦倒是做得挺有声有色:你要当警察,一年抓一百多个坏人,到退休的时候奖章从头顶挂到脚趾头,人生的最后一次庆功宴上喝酒把自己喝死,组织赏你一个十二发炮响的国葬。我说国葬要放十二发炮响吗?其实我是诚心请教,你倒是心虚了,当作是我在为难你,因为那时候我们心中没有比十二更大的数字。只有三个数字是对我们来说是有意义的:五,下午五点,放学了;六,周末了;还有十二,我们当时的年龄。
我们十二岁时,世界很平坦、很狭窄,还没有在我们面前展开,十三还不存在,但我们已经等不及要把它弄脏、弄破了。没点胆色,成不了大事,为了掂量一下自己的胆色,我们守在第七小学外面,寻找目标抢零花钱。这是你的主意。我遵从你的吩咐,挑中一个比我们矮得多的小孩,把他骗到路边。 我记得他的衣服有一股馊牛奶的气味,而我的半只脚踩在染上了一抹夕阳金的小水洼之中。结果你支支吾吾的,计划好的台词一句都说不出,推了他一把就跑掉了,好像要被欺负的人是你似的。两天以后这小孩的表哥来找我们麻烦了。我们俩在同龄人里算高大,但他是初中生,而且是摔跤队的。他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拽到他面前,满脸粉刺涨得通红,几乎要和我面贴面。你说,都是你一个人干的,他要真有种就和你单挑。他果真把我放下了,摇摇摆摆地朝你走过去,把大手放在你脑袋上。 他一次又一次地把你摔在地上,动作轻松得让我简直羡慕(因为那时候我一次也没有打赢过你),看起来就像《西游记》,唐僧一抬手,除了念叨叨的也没干啥,孙悟空就滚在地上吱哇乱叫。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就扑上去咬住他的手不放,直到路边有好心的大人看不过去了,把我们三人分开。我嘴里有肉的味道,但似乎咬破的主要是自己的舌头。你当然比我惨得多。你哭着踹了我一脚(没踹着),说谁让你上来帮我的。我说,是你先帮我所以我得帮回去呀不然算什么兄弟。你说,别跟着我,今天别想进我家门,然后捡起了被踩扁的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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