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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还什么都不会,嗅觉也并不灵敏。
偷学大家修炼的时候,也老是被发现。
不过幸运的是,我是一眼能够被同族看出资质平平,甚至说差劲的兔子。
他们久而久之都甚至不屑于驱赶,因为我根本跟不上他们的步伐。
被发现的时候总是伴随着嘲弄,我就一直讨好地笑。
然后他们便无语道,“果然是个蠢货呢,他根本就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吧?”
“被遗弃的笨兔子,管它做什么,让它羡慕去吧!”
强者相争,妖比人的好胜心更大。
示弱是我保全自己的方式。
我做过许多不好的事情,在强者不屑于投向的角落,我偷学,偷吃,偶尔也得了别人的好处被指使着故意去捣乱……
可是谁也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一旦不小心被抓住了,两相权衡实力,我或许就会抛弃之前的约定,将背后的人供出来。
我胆小自私,扮可怜,极怕死。
听一起流浪的朋友说,人界可比妖界好多了。
尤其是像自己这样的小兔子。
人类都很喜欢。
于是我就一路到了人间。
在菜市和街道奔跑,人们都觉得诧异。
不过的确很多不要的食物可以供我吃。
可是很快我就知道朋友说的人类都很喜欢是什么意思了。
我被人抓住,伤痕累累,倒捉着打量,他们目光满意。
我看过橱窗里同类风干的尸体,也嗅到过从房间里飘来的混合同类气味的古怪香气。
我知道或许自己就要死了。
可是一个女人救了我,她问我想不想化形。
我叫了几声。
她竟然听得懂。
我并没有什么价值,这个人是有什么事要我办的呢?
我很快就知道了。
她继续让我伤痕累累地待在笼中,待会儿吸引一个身穿青色道袍的女人的注意,让她把我带回去,接着再做别的事。
事情很顺利,我等到了。
女人很年轻,容貌清冷,似乎不苟言笑。
然而她从人手中买下我,蹲身下来,那个动作,似乎把我当人看似的。
她拧眉看着我的伤,然后朝我伸出洁白的手,露了个笑容,说,“你要不要跟我回家?”
在招摇峰的时候,我常常会忘记自己来的目的。
因为这是我从未体会过的快乐。
我总是黏着师尊,凭借自己的外貌可怜做戏,小心翼翼。
这是我从小就最熟练的事情。
一开始是真的因为初来乍到,许多时候都很戒备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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