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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燕又道:“如果,洪婶也愿意签下卖身契的话,我可以让你们住在一起。”

洪叔听了赶忙道:“不不不,不行。”欠下卖身契等于入了奴籍,他不想委屈自己的媳妇,有个当奴才的爹就算了,还要儿子有个当奴才的娘吗?

杨海燕:“也许洪婶签了卖身契,用卖身的银子可以治好洪叔的腿。之外,五年后,不管是洪婶还是洪叔,我都允许你们赎身,赎身银子给卖身契的银子一样。”她没有把人当奴才看的习惯。“十年后,我可以无偿放契,不用你们给银子赎身。”就当自己聘用了他们,但是没有卖身契,她又不放心,毕竟他们不认识,是没有任何信任基础的。

启国的卖身契有两种,一种是活契、一种是死契,像洪书把自己卖给牙行,那是活契。但是活契的奴才是不能随便发卖的,因为对活契的奴才,主子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对于死契的奴才,主子既有使用权、也有所有权。范婶被发卖,因为她是死契。

很多主家不喜欢买活契的奴才,也是因为这点。不过,法律规定是这样,但实际上操作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封建社会,权势大于律法。

活契有五年、十年。但是不管活契几年,奴才赎身的话,赎身银子可是比卖身银子贵了好几倍的。不然主家既买了奴才,又包吃包住、又给月例,不是亏了吗?

洪叔卖给牙行一两银子五年的活契,牙行把洪叔卖给杨海燕二两银子也是五年的活契,但是五年后,洪叔要把自己输回去的话,可能就要二十两、三十两了。不过,一般奴才没有犯错,做事情老实,主家也不会这样不同情理的开价。

洪婶原本也不愿意卖身,她也不是看不起下人,而是担心将来孩子长大以后被人说。但是听到杨海燕说的这些,她心动了。她的卖身银子可以治丈夫受伤的腿的话,那她肯定愿意卖身。再听到杨海燕说五年后会让他们用卖身价赎身,十年后会无偿放卖身契,她就心动了。卖身跟着主家,至少吃穿不成问题,如果不卖身,她还要考虑吃的。

其实,洪叔也心动了,他心动的是可以治腿。如果他的腿治好了,不管是对妻子还是对孩子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

杨海燕不是圣母,但是也愿意帮人一把,一个会为妻子卖身的男人,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再说,他们夫妻一起给她做事,可能效率会好一些,也不用洪叔担心家里的妻子了。

接着,杨海燕又道:“你们可以先去医馆看看,这腿能不能治疗,能的话治疗这腿要多少银子。”

洪婶:“对对对,谢谢夫人。”

半个时辰后,洪叔和洪婶回来了,大夫说这腿可以治,但是前后费用不少,要十五两银子,而且这腿在治疗期间不能劳累,比如下地干活、上山打猎等等。如果好生养着治疗的话,大概半年能痊愈。

在杨海燕的院子里帮忙,自然不会劳累,最多就是赶驴车去给秦放送饭,赶驴车坐在车上,也不会累到,所以洪叔和洪婶在回来的路上商量了,洪婶决定卖身。如果卖身卖不到五两银子的话,他们可以用杨海燕发的月例慢慢治疗。至少洪叔的腿能好,对他们夫妻来说,生活有了盼头。

杨海燕听完这个,二话不说的给了十五两银子,难道半年后有一个姿势健全的下人不好吗?再说,这银子也不是白给的,二两是洪婶的卖身银子,十三两银子是借给他们的,每年在他们的月例里扣三两,扣五年就行,最后一年扣一两,洪婶和洪婶的月例一样,一个月200文钱,夫妻两一年有4两800文钱的收入,又包吃包住,扣掉三两的话,在不生病的情况下,只给孩子花费一些,还能存下一两多,所以他们欣然同意了,也感激主家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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