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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律法规定不能随意刑讯,看似保护民众权益,实际也如虚置,因为只要主审官员认为有确凿罪证,而嫌犯又拒绝认罪,刑讯也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手段,屈打成招的事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被刑讯致死,只要没有御史弹劾,主审官员并不会受到任何追究。

至于主审官员审理案件过程,除了凶器等实证以外,主要依赖五听,简单概括便是通过察颜观色捕捉当事人心理活动,判断证辞是否可信,这便给予了司法官极大灵活性,怎么审讯嫌犯、人证,顺序如何,是否允许双方当庭辩论,等等等等其实都可由主审官员根据情势自主安排。

而在目前来说,负责尸检的仵作是由贱民担任,地位十分低下,虽不代表仵作没有真才实学,可因为位卑言轻,就算发觉蹊跷,也不能左右案件走向,因为验尸笔录可并非仵作写成,他们的专业意见很有可能不被采纳。

故而此时,其实所谓罪证确凿,完全是由主审官判定。

要说来,毛维曾经担任过大理寺卿,应当察觉陆离先审丁驷必有用意,可他当年任职司法官,完全是因为韦太后的政治需要,根本就对刑审一窍不通,除了审决裴郑逆案,并没有别的实战经验,所以这时完全没有察觉,他们那些所谓的亡羊补牢之策,落在认真负责并颇懂刑审技巧的陆离手上,可谓漏洞百出,一无是处。

嫌犯丁梧亮,可识原告郑远?不待丁梧亮更多时间参悟毛维那番提醒,陆离先是循例一问。

只简简单单一个问题,却让丁梧亮愣怔当场。

还不据实回答?!陆离加重了语气。

本不认识,眼下当然是认识了。丁梧亮慌忙解释:我听说郑远诬告我杀人,当然要问个明白,才知他是我家佃农。

七日前,即承德四年二月廿六日子初,你率家丁娄虎等十三人,夜闯靖平坊郑远赁居处,是为何故?

关于这事,丁梧亮倒不需要串供,立马便有说辞:只因愤怒郑远诬告,便是想教训他一番。

你是何时听闻郑远举告一事,又是怎么听说?

就是二月廿六日大早便听说,我有一个长随娄豹,与太原府衙役姜大牙交好,姜大牙听说了这事,便通知娄豹。丁梧亮这时只图自己脱身事外,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长随衙役,将这些人都连盘托出。

因为今日庭审,丁牢则一早也赶来府衙外听候消息,又因忽然准许公审,他一路挤了进来,刘力自然要给他方便,然而作为旁听,他当然没有单另设座的资格,丁梧亮被押上刑堂时,压根便没注意见老爹居然也在人群当中,更别说这时,他站位在前,老爹坐席在后,就更加看不见老爹急得冲着他的后脑勺呲牙咧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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