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2(1 / 2)
顾贝比想养狗,因为狗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诚的动物。
人不行,人是这世上最该死的动物。
但她没有时间,把杜克兰平平安安养大,已经不易,虽然其中杜克兰本人的功劳占据更多。
顾贝比没养过狗,但是看过别人养狗。狗喜欢在主人身边躺着趴着,狗喜欢闻主人的气味,狗喜欢无时无刻的肌肤接触。
这么说来,养杜克兰和养狗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狗不会随时随地发情。或者,会?
芋头饭只吃了两口,顾贝比坐在餐桌上,双腿分开把杜克兰夹在其中。
他的唇舌在她的锁骨间流连,发出像小狗一样的呼哧声,听得顾贝比更湿了。
“嘶……疼。”杜克兰在她的锁骨上咬了一口,顾贝比抓住他的短发,指间是他柔顺的发丝,她扯了扯,小狗抬起头,“你再咬我一口,我就把你送到流浪狗收容所去。”
杜克兰闻言,两只眼睛湿漉漉的。
“你不会的。”
狗永远信任主人。
顾贝比扭开头,避开他的眼神:“你又不能守着我一辈子。”
杜克兰知道,她的性子不是一时半会能掰回来的。仅限于现在的情况,他已经很满意,别无所求。
不,他还是有所求。他求,顾贝比会一直爱他。因为无论如何,杜克兰都会一直爱顾贝比。
一个生日的愿望也许太轻,但是十八年从未变过的愿望,从来都是关于“顾贝比”,如果还不够,他还有下半生呢。
他的鼻尖先抵过来,在顾贝比的下巴上戳了下:“谁说不能的。”
顾贝比和杜克兰就是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的。
顾贝比突然很想发疯,很想把埋在心底的话倾倒而出。
“你为什么要和我一起?你凭什么说一辈子?因为我养你,你对我产生了感情?还是青春期的悸动,我是你最合适发泄的对象?退一万步讲,你是真心的,你的真心能持续多久?你才十八岁,十八岁之后的人生充满无数的可能性,其中之一便是离开。人说爱时总是诚诚恳恳,字字真切,可是荷尔蒙消耗殆尽,你怎么面对我?我怎么面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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