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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像个小孩子,直到白若兰哭累了,天亮了。他亲了亲她的眼睛问,“那你会再恋爱吗?”

白若兰额头贴着他的额头,温柔道,“我已经三十二了,谈不动了,突然想结婚了。”

“那我们结婚吧。”

“别闹了。”

“走!”

“公孙檐!”

“白若兰,我无法想象你跟别人结婚。如果可以,我人生第一次结婚,要跟你。”

恋爱的牵绊到底少了,说断就断,情深缘浅,婚姻就深刻多了,就好像一只猪的质检章刻在了身上,法律认可的关系含义总是不同的。

公孙想的不是结婚,他只是不想结束,即便他们已经如此狼狈疲惫,他还想力挽狂澜,他还是要跟她在一起。

公孙檐想的是,就算耗,也要跟白若兰一起耗。

白若兰就像喝高了一样,脚下踩着云朵,被疲劳驾驶的公孙檐带到民政局,仓促问后面的姑娘借了口红,流着眼泪领了证,她说,像做梦一样,又指了指旁边离婚的,笑说,记好了,下次我们得来这边了。

公孙看着结婚证,吸了吸鼻子,“好。”

结婚后很多事情确实不一样了。

睡了一觉,人也清醒了。静静躺在床上,看着枕边浮肿的面庞,相视一笑。

白若兰在公孙走的第二天去把孩子打了,她没有查相关资料,也没有告诉公孙,只是默默去打掉了。打掉后她去了医院,探望沙牧之,重新谈了条件。

公孙知道她去打孩子,也是那个多嘴的保姆阿姨说的。他定在那里,只是笑笑,说那会他们喝酒了,没好好备孕。保姆迟疑地点点头,没再继续。

当晚,公孙找白若兰助理说阿姨手脚不干净,开了,之后再也没有提过这桩事。

他蹲在美院的书桌上,燃了根烟,对我说,“丁烟,你说我们这是爱吗?”

事儿自不能以结果为导向看,这样对当事人并不公平。

可看完了过程,再去看结果,我这个看客糊涂了。

白若兰怀孕那天,发了张图,是六盒某牌卫生棉:【有谁要,有阵子用不到了。全新,送给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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