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2 / 2)
侯希勇翘着二郎腿道:“头儿,你愁什么啊,翻不了案不是更好,那可是柯局啊,要我说,这案子翻了才是要命呢!”
焦旸沉声道:“但是我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张广超不是凶手,就算不为了还他一个公道,还有四条无辜枉死的年轻生命,在等着我们为她们昭雪!”
但是,一个人闷头在这里想,也不是办法。焦旸就召集在办公室里的人,临时开了个视频会议。当然还包括此时人在东政大学里的陆教授。
陆沅离看了最新补充的卷宗,想了想道:“如果你们都感觉张广超不是真凶的话,我们不如假设,他就是被冤枉的。那么,他的指纹是怎么到被害者头上套的黑色塑料袋上的呢?”
焦旸道:“我其实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大家看,前三起案件,被害人头上塑料袋上,都没有发现指纹,只有第四起案件,女死者李苗苗头上套的塑料袋上,发现了两处张广超的指纹。
这个地方,我一直认为不合情理,凶手应该越犯案越熟练,没有道理把手上那处混有鱼血的指纹相对比较明显,都看不出来的程度。
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次蓄意的栽赃陷害。既真凶连犯三起案件引起公愤,崇明区警方日夜追查,凶手惶惶不可终日之际,发现塑料袋手柄处沾有张广超的指纹,就蓄意的选择他,作为自己的替罪羊。
所以,刚才陆教授说的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为两段,第一,张广超的指纹,为什么会在塑胶袋上?第二,是怎么到塑胶袋上的?这其实是两个概念。但是,刚才我也说到了,卷宗里有,张广超是一个打鱼贩鱼为生的鱼贩子。因此,他杀好鱼之后,装进塑料袋里交给顾客买主,指纹在手柄处,是很正常的行为。”
柯洛洛咬一下嘴唇,忍不住举起手道:“那为什么这个塑料袋上没有第二个人的指纹呢?第四起案件案发时间是2001年9月15号。如果你们刚才所说的成立,凶手拿到这个塑料袋,一定要在9月15号之前。
我查过了,那年夏天特别热。入了秋也还是很闷热,如果有谁戴着手套去买鱼,不是很奇怪吗?为什么警方反复问过张广超,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就算是当庭翻供,生死攸关之际,他都没有提到这一点呢?!”
焦旸道:“这个问题我也想过,我觉得有三个可能。第一,张广超就是普通村民,文化程度不高。他未必能想到,顾客来买鱼,跟他的指纹出现在案发现场证物上的联系。第二,一般人们都喜欢早起去买生鲜,农贸市场的瞬间人流量可能会很大,张广超卖鱼杀鱼忙起来,未必能注意到,有顾客带不带手套这种细节。第三,有一种情况下,再热的天气戴手套都很正常,一般人根本不会发觉有异样。那就是很多人都喜欢在骑电动车的时候戴手套。二十年前,电动车是崇明区很常用的交通工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