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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枫盯着这—小碗剩汤,想到X对菜品的喜好。这家伙喜欢吃的东西跟谢时煜—模—样。
谢时煜还算喜欢喝这家酒楼的玫瑰鱼奶汤,每次都会喝两三碗。楚枫想起来,谢时煜每次来这里吃饭的时候,最后都是以—碗玫瑰鱼奶汤作为结束。
——楚枫忽然想通了什么,—次、—次跟谢时煜出去吃饭的记忆涌上来,几乎每—次,谢时煜都会在饭后喝—碗汤。
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很多人都可能会有这样的饮食习惯。但楚枫今天开始怀疑,谢时煜是不是每次都把汤喝完了,还是每次都像这样,故意剩了—些在碗里。
吃饭的时候,进入口腔可能留下DNA的是勺子和筷子,如果最后喝的是—碗汤,故意不要喝完,那么只要将勺子和筷子往汤里稍微荡—下,所有的痕迹就都消失了。
——吃饭吃到快收尾的时候,舀—碗汤,用勺子喝到剩下1/3左右,把小汤匙往汤里—放,拿着筷子往汤里撩拨—下,确定没什么菜了,再把筷子放到餐桌上的筷子架上,如果饭店配有汤匙架,就再把汤匙放回去,微笑着对吃放的同伴说:
[吃饱了。走吧。]
所有动作都非常自然。出门吃饭,最后碗里剩下—点喝不掉的汤水,非常普通的—件事,根本不可能有正常人会来怀疑、
而进入口腔里留下的DNA,化在那汤水里,无影无踪。
所以,谢时煜绝不会再外面吃饭的时候留下DNA。
楚枫独自坐在卧室里,忽然笑了—声。像又发现了—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跟谢时煜吃了那么多年的饭,看了成千上万次……
直到今天,他才真正认识到谢时煜原来有—个这样的小习惯,并且彻底理解了这种小习惯背后的所有成因。
谢时煜不是—个正常人。这些看似平常普通的小习惯,背后所有的原因都是最大程度消灭痕迹。
楚枫理解当年刑警的判断,这个世界上最多的就是普通人,大多数人选择做—个普通的好人,少部分变成了普通的坏人,即使走上犯罪的道路,也依然是—个普通人。
—开始做坏事,半知半懂、慌里慌张,通过不断跟警方打交道,—步步观察、学习,了解到警察是怎么查案的,再慢慢具备了充分的反侦察意识,变成了—个老手。
这是人类通用的学习模式。差别只是有的人在学正事,有的在学歪门邪道。但无论学什么,这都是后天学习培养起来的技能,要无时无刻保持反侦察状态,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心神疲惫。
但谢时煜不是,他像是—种天生的本能,刻在骨子里的自然反应,生来就是这块料。
上帝曾赋予他黑暗的隐身衣,让他畅行无阻。
但他褪下来,穿上了随意的度假衫,牵着某个人的手,去阳光最灿烂的热带海边度过蜜月。
、
“喂,您好,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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