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活水(1 / 2)
洪应洪总管选侍卫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看够不够丧心病狂!
胆小的,不敢杀人的,有妇人之仁的,都没法成为和王府的侍卫。
想当初白云城行刑台的刽子手不够的时候,全是和王府的侍卫在充当。
那时候,他刚到三和,偶尔会站在行刑台下面跟着百姓一起围观。
看着笑盈盈的沈初,温文尔雅的陈心洛,手起刀落那么一瞬间,他总是不寒而栗。
后来听说沈初在塞北坑杀万人,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总之一句话,凡是能做和王府侍卫的就没有一个善茬!
这些人啊,不是好人。
甚至,只有在和王爷和洪总管的面前,他们才能表现的像个人。
他再怎么样混账,再怎么没本事,都不会让亲妹子嫁给这种人!
丢先人的脸!
“兄弟,”
谭飞笑嘻嘻的道,“听说你家城外买了新宅子?
恭喜,恭喜。”
孙成笑着道,“城内的房子贵,城外的价钱公道,面积也大,住着也舒坦。”
他们这些在三和住惯了大宅子的,还有谁肯在城内窝着?
更何况,随着南门城外的开发,生活采买反而比城内还方便。
谭飞拍拍他的肩膀道,“什么时候搬家,兄弟也去贺个乔迁之喜,顺带也看看宅子,要是觉得不错,也去找他田四喜买一套,日后就在这安康城安家。”
“客气了,”
孙成不敢太得罪他,只能笑着道,“乔迁乃是大事,自然是家父和家兄说了算,我哪里能知道。”
他也是在提醒对方,他是有哥哥的人!
他亲哥叫孙承德!
从三品!
不是什么无名小卒,更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任由你欺负!
谭飞站起身拱手道,“那兄弟就等你通知了,告辞。”
孙成等着他逐渐消失后,才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可能!
即使他同意了,他亲哥也不能同意。
他亲哥对孙夏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只要是孙夏不同意的,孙夏不喜欢的,说破天都不行。
更何况,谭飞这个九品,再威风,再厉害,也只是个侍卫!
他孙家现在是官宦之家,不稀罕!
真要在乎什么九品、八品的,他孙家不会从军中找?
随便挑一个,也比谭飞强!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逸看了看渐渐在明月怀里熟睡的孩子,叹气道,“哭闹了一夜,也真够折腾的。”
不会说话的孩子是最麻烦的,因为根本不知道她怎么了,想干嘛,就是在那哭,扯着嗓子哭。
林逸把自己上辈子在孤儿院学来的本事都用了一遍,依然没用。
只有到此刻大概是哭累了,才安然入睡。
明月一边晃着孩子一边道,“王爷,有奴婢在呢,你放心吧,就去睡吧。”
一旁的胡妙仪也跟着道,“是啊,王爷,这孩子现在不哭了,想必也是好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林逸点点头道,“行了,就这么着吧。”
他原本就想去睡觉的,可是孩子哭一嗓子,自己的心就跟着揪一下。
一眯眼睛,就是哭的恓惶的孩子,多大的心都睡不着。
明月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道,“王爷,奴婢安排人给您准备了早点,要不吃点东西再睡吧。”
林逸笑着点了点头,在大厅吃了两块糕点、一碗豆浆之后酣然入睡,一直睡到中午。
西风猎猎。
林逸蹲在屋子里,挨着暖炉,本来不打想出门的。
但是想到每日虚度,便莫名的生起一种负罪感。
学习?
开什么玩笑!
他不但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成功的从独木桥上挤进了大学,完成了高等教育!
就眼前这世界科技水平,还有谁能教他?
当然,如果能遇到笛卡尔、费马、莱布尼茨这种祖师爷级别的,就当他什么都没说!
学书法?
虽然石泉、王庆邦等人恭维他,但是,时间长了,即使是傻子也能看出什么来了。
他这种人啊,真的没有学习书法的天赋。
真实水平连方皮、王庆邦的徒弟方彬都不如。
毕竟人家是在三和学堂里受过谢赞、王庆邦、陈德胜这些人悉心教育的!
正规军出身!
而他林逸,把他上辈子的习惯带过来了,好不容易遇到陈严这样的大佬,也没有认真对待,继续走自己的野路子。
如今的字就是三不像。
初见他字的人,不敢笑,只会把脸憋的通红。
所以,有了自知之明之后,除了写小说,别的公文,他都不再自己用笔,启用梁远之给自己代笔。
作为大梁国最大的领导干部,找个笔杆子怎么了?
所以,真的很莫名其妙的,他真的可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的,为什么要有负罪感呢?
“王爷,”
焦忠小心翼翼道,“今年的花魁大赛开始了,王爷要是肯赏脸,对她们来说,无异于喜从天降,是莫大的荣耀。”
“不去了,不去了,”
林逸叹气道,“我要是再去这种地方,何吉祥、陈德胜这些人啊肯定会心脏病爆发,他们年龄大了,得多为他们着想一些,不能真把他们给气死了。”
摄政王逛窑子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如此光明正大,就是不要脸了!
不做时代榜样,也不能让世风日下吧?
要是随意去破坏何吉祥、陈德胜等人替他打造的形象,以后就不好维护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人生如戏,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人设吧!
人设不稳,分分钟糊。
“王爷英明,”
焦忠想了半天,为难的道,“那王爷的意思是?”
再去钓鱼?
这玩意不会腻吗?
有什么意思啊!
难怪都说他们和王爷是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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