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页(2 / 2)
一同买回来的,还有很多条齐名品牌的各种样式的围巾和手套。
总之烧了很多钱。
就为了在他不在的日子里,不想穿秋裤又嫌羽绒服臃肿的秦声能多爱自己一些。
喜欢穿羊绒大衣不系扣子耍帅不要紧,多少再围条围巾,不至于让人看着空荡荡的脖颈就替他冷得慌。
他那个脖子常年夹琴,皮肤特别敏感,不禁吹也不抗冻。
稍有不慎就火红一片,偏偏秦声天天练琴的习惯雷打不动,肖笛是真的心疼。
肖笛虽然也爱捯饬自己,但冬天是不拒绝羽绒服的。
尤其今天,他还穿了件厚羽绒服出来,帽子一带扣子一系,就遮挡了大片风寒。
所以他跟秦声之间,显然秦声是更需要围巾的那一个。
但秦声还是嫌麻烦。
这几天降温,还总是找借口把围巾塞过来。
肖笛叹了口气,把人拽到避风的地方一颗一颗给扣好衣服扣子,又把围巾打了个花样系上,轻声哄劝:“脖子别老露着,勾引谁呢。”
“就几步路,真没必要宝贝……”
秦声还是想把围巾给肖笛,可还没动作,就看到对方的笑意收敛,静静地看着他。
然后扔下他,独自往车上走。
秦声心头大念不好,他好像是闯祸了。
肖笛直接坐到了驾驶位,打开暖风,又放了首舒缓的音乐,心情好了不少。
没一会儿,秦声坐上来,见肖笛给了他一个露齿笑容,便放松了警惕,拉过肖笛的手亲了亲,算作示好。
“我来开,”肖笛说,“回家还是去吃饭?”
“去吃日料吧。”秦声说,“走之前先吃个爽,可怜了那老畜生,要忌口很长一段时间了。”
“我听他刚才那意思,”肖笛开车上路,“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真是便宜那老畜生了,”秦声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怜香惜玉之情,“沈苑那孩子,名牌大学毕业,就为了能天天看见心上人,把自己屈才在那破咖啡厅工作,听说林俭明着暗着拒绝了很多次,但怎么都没用,就是赶不走。”
肖笛“嗯”了声。
“别说,二十多岁,看上去真挺嫩的,”秦声还处在这件事的余波中,“难怪那老畜生把持不住,不过他也真下得去手,比我还大两岁呢。”
这次肖笛一声也没应。
车内放着音乐,秦声一时也没察觉出不对劲,直到一首歌唱完,才听到肖笛在换歌的间隙问了句:“喜欢年轻的,嫩的?”
☆、身份
秦声转过头去看,他宝贝正专注地开车,漂亮的脸蛋在乌漆嘛黑的车厢内白得反光,唇线轻抿,腮帮就微微鼓了起来。
不知道是真被自己给养胖了还是吃干醋吃的,诱人得要命。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