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第111节(2 / 2)
石亓的刀当真只削掉了她几缕头发。薛凌伸手将她一拉而起,放在了身后,只叮嘱了一声“坐稳”,便绝尘而去。丝毫不顾石亓大喊“阿落。”
有些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死,有些人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活。就如那汉人女子在马背上听了好久的长风呼啸,才把眼睛睁开。她仍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活着,而且,大概是要离开胡人的地头了。
顾不得一身腥臭异常,她靠在薛凌身上,突而又哭的喘不过气来,道:“多谢姑娘,多谢姑娘,小女子名叫含焉”。薛凌既没听见石亓在后头说什么,也没听见身后的人说什么。一是耳旁风声太大,二来,她只听见拓跋铣牢里珍珠的惨叫。就是那个她给了五百两银子,仍没有走掉的汉妓。
石亓不知薛凌为何突然把那个女人捞走,悲天悯人之心,非在一条性命之间。为万人而杀一人,在汉人的文化里,也是一种道。就如,他和大哥这一回,手底下的十几个人,大概是要没命的。这些人,不少是和他一起长大。可如果他俩硬要带着所有人走,没准,最后谁也走不掉,且羯人要死以万计。孰轻孰重,凡上位者都该知道。
四人一路扬鞭,不停催促身下马匹,直直往东狂奔出二三十里。见身后仍未有人追来,薛凌才稍稍缓了一口气。后头含焉想是没经历过这般颠簸,短短半刻之间,已经吐了好几回。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薛凌恐呕吐物给拓跋铣留下痕迹,只得下了马,让含焉坐在前头。又走了一会,方到一弯河流处。此地打了马桩,仍旧拴着三匹好马,吃食衣物齐备。看了一下日头,他们差不多已经跑了一个时辰,按马的脚力算,应该有个五六十里路。想来,拓跋铣差不多该发现人跑了。
马桩旁埋着一块上好的胰子,薛凌将其一切为四分给众人,自己率先跳到河里,飞快的将自己洗了个透。其他三人虽有不解,但此地不宜久留,自是没有多问,有样学样的打理了一番。
新的衣物倒是干净,只是都用不知名的汁液涂抹过,带着浓浓的青草气息。因只备了三套,含焉便无衣可换。眼见四人皆是身上湿透,薛凌终是丢给了含焉,又催促着石亓二人快些。
这原上,什么味道都能惹人怀疑,唯有一地杂草到处都是。薛凌这几日来回奔波,无疑是花了极大的心血才筹备的滴水不漏。谁料多了含焉这么个变故。一开始的三匹马,本就是要弃的,但她唯恐拓跋铣发现的太早,故而也备了吃食,防着没有时间换马。如今并没有人追上来,倒是省了些口粮,免去她路上挨饿。
石亓二人见薛凌并未换衣,也猜到是准备的不够,眼见她身上水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石恒拍了一下石亓,示意他快些换,转而把自己手上那套拿来递给薛凌。
却不想他于薛凌而言,与拓跋铣也没什么两样,要不是觉得不能让俩人死在这,没准早就拔刀相向,又怎可能拿他的衣服。便是看,也没多看一眼,转而去解先前三匹马的鞍配。石恒讨了个没趣,那边石亓也已经换了。扔了倒白白浪费,只能依样靠着马匹遮挡,也快速的换下衣物。
薛凌捡起那些湿衣服,放回原来的马褡子里,那里面还有放着的臭鱼,不多时,应该又能染上味。看了看地上没什么遗漏,便后飞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将其驱赶着继续往东。自己跳上马匹一提缰绳往南,也懒得招呼石恒二人走。
她这一番举动实在太过周到,短短一个钟内将身上气味改换两次,又试图以马匹带着衣物扰人视线。石恒稍作犹豫,还带着石亓跟了上来。生死已经不那么急迫,石亓略开怀了一些,催着马儿急走了几步,和薛凌并驾齐驱,道:“返羯最快的路线,是一直往东,往南跑上一天,还在鲜卑的地头。怎不让那几匹马往南,我们往东的好。”
薛凌只顾催马,头也未回。她当然知道往羯族的地头,最快的方向是往东。难道拓跋铣就他妈不知道了?地上跑的,总不能跟天上飞的比脚力。一旦发现人跑了,拓跋铣必然以鹰递信,要人在前方守着,等他们自己撞上去。倒不如铤而走险,就一直在鲜卑走着,一路回平城,经梁,由安城绕回去。
这样,到了梁国,大家就能分道扬镳,她也能早些回京。
薛凌不答话,石亓只能悻悻闭嘴。他觉得自己越发不懂薛凌,纵他也从未懂过。但他并不像大哥,将来要继承羯族皇位,所以,娶个汉人女子为大妃,也并不是没有可能。起码此事之后,大哥总不会反对吧。想到此处,他忘了自己刀鞘里还藏着薛凌的那枚骨印。说好事成之后,就要还给薛凌。
石恒远比石亓谨慎,且他并不认识薛凌,远远不知这个姑娘与自己弟弟有着诸多渊源,至于嫁娶之说,更是无从谈起。自然这会只专心御马,别无杂念。一刻不返羯,他便一刻不得心安。只是事已至此,怕是返了,也再难有安生日子。
薛凌四人马蹄扬起的那一刻,打鬃节现场也正是良驹踏风。各家十八般武艺尽展,纵是觉得无趣,但一片欢呼声中,拓跋铣也多喝了几杯。待到诸多花样的比赛来了好几轮,他才觉得石恒似乎去的久了些。扫了一眼场下,那几个羯族侍卫到好像没什么反常,围成一圈,大口吃着肉,脸上笑容甚是灿烂。
于是他又多饮了一杯。等羯族真的成了囊中之物,梁,也是指日可待的。他想起霍准,又想起薛凌,想起汉人的文臣武将之说。若不需要再防着羯,他就不需要盟友,只需要狗了。
狗嘛,同时养两条,反而能养的听话些,一条狗常常仗着自己不可或缺蹬鼻子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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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美人恩
又有人拿了彩头,拓跋铣高高举起盘子里的宝刀示意,底下喝彩声众,似乎和金銮殿上,也没有多大分别。那几个羯族侍卫也举了酒杯,夸鲜卑男儿勇猛无双。
拓跋铣本已快忘了石恒二人还没回,看到那几个羯人方惊觉,是有不对的地方。二人去的太久了,自己派去跟着的人也没回。强颜欢笑着将刀递给刚刚的胜出者。再坐下来,便招来人耳语了几句。也就是交代着去早些把人弄回来,这等喜庆场合,羯人的王爷该撑撑场子的。小的不懂事也就罢了,大的居然也这么不知事儿。
他该不至于遗漏了什么吧。此地离鲜卑王宫尚有一日的马程,石恒来时也就是俩护卫随身,并未有什么其他准备。这几日帐子里盯的又紧,除了石亓玩的出格一些,似乎一切正常。连那俩汉人女子,也是自己派人随意采买的。不管哪个环节,都没什么可疑的地方。
拓跋铣眯缝了一下眼睛,暗自宽慰自己,应是过于疑心了。最近羯族的动向也是盯着的,并未有人潜入鲜卑。两人独自逃跑,与求死无异。想来,也不该如此犯蠢吧。
下人得了令,一挥手,便跟上来三四个人要去找人。天,似乎一下子阴了下去。那四个羯人脸上笑容瞬间褪去,踢翻了面前案台。几乎是同时撩起长袍,抽出腰间大刀,凛然拦住拓跋铣侍卫去路。
赛道上马蹄停滞,连带着拓跋铣思绪也僵硬了一下。他知道出事了,却不知是哪儿出了事,一面令叫人赶紧去找石恒二人,一面调了大批人手过来围住这四个羯族人,不忘记交代“留活口。”
他要活口,并不是想拷问那俩人跑去了哪。从石恒消失,现在多不过一个时辰。鲜卑土地广袤,至少昼夜余马不停蹄,才能到羯族的地头,石恒能跑到哪儿去?他就是想找个活口问问,这人是怎么跑的?怎么敢跑?
鲜卑的几个大族皆汇集于此,对拓跋铣的令自然一呼百应。甚至于,此事对场上气氛更增添了几分热烈。猎野马,怎比的过猎活人来的痛快?莫说鲜卑与羯,就是鲜卑与鲜卑,也经常会有族内冲突。刀剑无眼,生死由命,这片草原的法律,简单又粗暴。甚至都没人关心这几个羯人犯了何事,又是什么缘由,从座上宾客,转瞬成为俎上鱼肉。
却不想那四个羯人一反常态的没有直接迎敌,而是站出来一个人,先将刀递给身边人,而后双臂摊开,大喊道:“拓跋铣,你在招待宾客的奶酒里下毒。波额天神在上,当生生为蛇虫鼠蚁,世世不得见草原太阳。”
“生生为蛇虫鼠蚁,世世不得见草原太阳”。身后三人异口同声重复了一遍,方背靠背准备死战。这四人自是羯族此行中武艺最好也最忠心的人。即便如此,其中三个也只知道两位王爷要逃,却并不了解具体细节。唯有被派去跟薛凌接头的那一个也就是刚刚诅咒拓跋铣的那一位,才知这将近二十天是如何的艰险万分。
算算时间,王爷已经走了近一个时辰,若马快,应该是在五六十里外了。他们已经没有分毫活下去的可能。在这耗着,无非就是多拖住点拓跋铣的注意力。这里多一分,王爷那就少一分。
原上生物,牛马狼羊为贵,蛇虫鼠蚁为贱,至于土里那些不见光的东西,就更是为人不齿了。他这么喊,固然有故意激怒拓跋铣的意图,更多的,也是出奇的愤怒。狼吃兔子,仍不忘咬其脖颈,人屠黄羊,皆是直捅心脏,部落之间,血流成河仍有和解的可能,但这般玩弄人,于羯是奇耻大辱。
可惜他在想什么,拓跋铣一点也不关心。他倒也不信神,但底下很多人信。几百双眼睛盯着他,希望他能说句话,为什么这几个羯族人死到临头,不似一般草原汉子视死如归,反而向天神求助。
“伤其骨肉,赏金银一升,断其手足,本王的宝马任选一匹。活捉其者,以十匹野马计数”。拓跋铣扬了扬酒杯,不紧不慢的说道。
今年的野马跑了好几群,各家本就还未尽兴,多点花样,总是好的。他可以在这一边看戏,一边等人把石恒那俩带回来。想是酒意微醺,拓跋铣觉得,干脆不要留着石恒了,风险高的很。不如养着石亓,倒省心些。
场上顿时一片欢呼,手脚快的已经入了场。这光景,确实是比猎野马有意思些,既想早些砍了手脚领赏,又投鼠忌器,怕死了一文不值。
如此猫戏老鼠的游戏又堪堪玩了半刻钟,死在水源地的那俩鲜卑人已经被拖回场内,却迟迟未有人报石恒二人的踪影,拓跋铣逐渐失去了耐性。再看场上四人,皆是血染衣衫,有俩已经缺了只胳膊,仍在那苦撑着不肯倒下。
拓跋铣扬了扬手,身边护卫示意,高呼了一声。众人正在兴头上,狐疑的停了手,看着拓跋铣缓缓从高台上走下来。
“石恒怎么走的”?他问的不疾不徐。
“天神来接的他,拓跋铣,天神知道你做的一切”。血沫混着口水,在正午的阳光之下,喷出一圈好看的彩虹。
“既如此,你们一道去看看天神,也好回来告诉我他究竟是什么模样”。拓跋铣不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既然近处寻了一圈不见人,说明石恒二人已经走远了,毕竟这草原上想要藏身实在不易。人只有两条腿,算足了两个时辰能走多远?他们竟然有马。拓跋铣突然真的有点相信天神之说了。
正如薛凌所料,一经想到石恒是骑马回羯。拓跋铣便以鹰递信,这头又让人寻了猎犬来。在石恒住过的帐子找了几件衣衫让猎犬熟悉熟悉,便带着人浩浩荡荡的追了上去。
“我怕你们错过天神容颜,不如一起上路”。
那几个羯族人,皆被缚住手脚,拖行于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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