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52 章 喜欢和爱(1 / 2)

加入书签

他喜不喜欢宋庭玉?

周正的问题叫温拾惶恐而慌忙地垂下了眼睑,顶着周正探究和等待的目光,他扣在膝盖上的掌心,忍不住沁出细细的汗。

紧张。

虽然从小没上过学,可温拾现在却似乎能明白那逃课学生被教导主任抓包时候的心虚和忐忑。

周正这人实在是太正经,明明这有些轻浮的问题是用玩笑就能略过的,但对上他那双审过不少人的精明眼眸,温拾空白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说谎是一定会被看穿的。

“我……”温拾眼皮抖了抖,“我不知道。”

“我没谈过恋爱,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庭玉是个很好的人,和他在一起,我不会紧张不会恐惧,相处的很舒服。”

温拾细细回想了他和宋庭玉相识的点点滴滴,宋庭玉从没做过叫他感到不快和轻蔑的事情,宋五爷这个甲方似乎比温拾这个乙方还乙方。

宋庭玉很让着他,很照顾他,支持他去做想做的事情,让他每天一睁眼不用为任何事情发愁,无论遇到什么困境,宋庭玉似乎都是第一个从天而降站在他面前的存在。

真要说,宋庭玉对他似乎确实好的有点超乎寻常。

相比之下,温拾压根从没为宋庭玉付出什么。

明明他才是个乙方。

可为什么会这样呢?

温拾的脑袋里好似被塞进了一捆杂乱的麻绳,错综复杂盘亘在一起,他身处其间,却找不到头尾。

周正看到温拾纠结成一团的表情,轻笑,“小温啊,我问的是你喜不喜欢庭玉,不是你爱不爱他。”

温拾明亮的眼睛闪过困惑。

“你不明白吗?喜欢和爱是不同的,我爱念琴,因为她,我喜欢她所有的兄弟姐妹,喜欢我们的孩子。”周正忍不住感叹,温拾果真如看起来一般,真的还是个小孩儿呢。

喜欢其实是个泛泛且廉价的词,因为它,这世界上叫人稍微有点好感的东西就能堂而皇之冠上喜爱之名。

但它和爱有着天壤之别,不可同类而语。

“你似乎把它们弄混了,你怎么会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呢?你只是不知道爱是什么感觉罢了。”

/>

是啊,温拾怎么会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呢?

第一次吃到软绵绵的蛋糕,自此奶油的香甜在他心底占据了半壁江山,他第一次知道这世上有这样好吃的东西,打那之后以后他想到蛋糕,便欢喜便高兴,这就是喜欢,堂而皇之的喜欢。

温浪在温家村时候就对他多多照顾,事事都会帮衬他,叫温拾第一次体会到血亲间的奇妙缘分和天生的依存,从此以后他也心底惦记起温浪,想帮温浪避开总要经历的苦难,叫他事事顺遂,这也是喜欢,毫无偏颇的喜欢。

他其实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

可似乎下意识的,温拾就将他和宋庭玉之间那本可以用泛泛之词带过的情感,联想成了另一种只属于两个人之间的亲密。

宋庭玉对他好,对他照顾,帮了他很多,他本该喜欢宋庭玉的。

“我喜欢他。”温拾轻轻道:“我没遇到过,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如果这样说,那我肯定喜欢他。”

周正看这弟妹简直太可爱了,温拾单纯到一览无余的模样,叫他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这姐夫忍不住扶额笑道:“我看,你应该不止喜欢他。”

温拾傻呵呵的,没听懂这话里的意思,他也笑。

他当然不只喜欢宋庭玉,他还喜欢温浪,喜欢奶油蛋糕,巧克力,草莓大的车厘子。

和周正的谈话结束后,激起了温拾几分愧疚,对宋庭玉的愧疚。

明明他是专门给宋五爷挡桃花的电灯泡,可这么久过去,温拾除了每天吃吃喝喝压根没做什么。

宋庭玉当时说请他挡掉这些不必要的麻烦,温拾自然而然以为是宋庭玉这样的人物,身边狂蜂浪蝶,名流相亲一定不在少数,结果,眼下都快结婚了,竟然一只蝴蝶一只蜜蜂也没见到过。

他好像挡了个寂寞。

且在婚事上,温拾也比不得宋庭玉那样有‘仪式感’,宋庭玉什么事都要做到极致,从芝麻大点的请柬材质到结婚戒指结婚照都丝毫不含糊,一点流程都没落下,温拾这一趟下来,觉得他甚至能再去开个婚庆公司。

宋庭玉相当重视这婚礼的全程。

而温拾,连婚检都胆怯地不想去。

下午茶都吃不下去的温拾最终选择敲响赵泽霖客房的门。

br />正在屋子里撰写论文的赵泽霖迎接了这位稀客,“怎么了,温少?”

“赵医生,我想好了。”温拾背在身后的手,不住地搓着食指的指腹,仰头开口,“麻烦,帮我预约一下婚检吧。”

宋庭玉一回家就得知了这个惊喜,他还以为是温浪的劝说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不过无论是谁劝动温拾的,最终的结果是好的就很好。

宋庭玉只想弄清楚温拾会不会和温浪一样怀孕,他那天虽然帮温拾清理干净,但两个人都是生手,那间别苑又不怎么住人,压根没有做那种事的东西,于是两人全程都没有避.孕的举措。

如果温拾真的和温浪一样,那宋五爷说不定还要赶一波潮流,未婚先育了。

他向赵泽霖明确下达了两个指令,一是弄清楚温拾会不会和温浪一样,二是如果一样,那温拾的肚子里现在有没有孩子。

赵泽霖当然清楚明白,这也关系到他的论文和职业生涯,他比宋庭玉还重视那两个神奇肚子。

是宋家人要做体检,赵泽霖这边压根就不用准备预约,私立医院直接歇业,当天不对外面诊就是了。

于是当赵泽霖在晚饭前兴高采烈通知温拾明天一早就能去体检后,温拾坐在饭桌前,面对桌上的山珍海味,都毫无世俗的欲望了。

提心吊胆的情况下,他真是一口也吃不下去。

“怎么了,今天的菜不合你胃口吗?”宋五爷用公筷夹到温拾碟子里一只红烧海参,今天宋礼书和周正都回来了,桌子上的菜自然围着这两人的口味转。

不过温拾一向都是不挑食的,他吃的这样少,还是第一次。

“没有,很好吃。”温拾勉强低头吃了一小口海参,那平时已经吃惯的Q弹口感,这次怎么咀嚼,怎么咽不下去。

“哥,你没事吧?”温浪看温拾的脸白的简直像纸,有点担心。

喘不上气的忐忑心绪和向来因情绪敏感的胃袋齐齐造反,温拾有点干呕,立马捂住嘴站了起来,“对不起,我先去个卫生间——”

桌上的其他人本来都在闲谈,温拾这一动作,都纷纷侧目而来。

宋知画探着脑袋追着温拾的背影看,“小嫂嫂刚刚怎么了?想吐?”

宋礼书放下筷子,明艳的红唇“啧”了一声,“怎么,我点的菜是有

毒吗?”

“礼书,谁都有个不舒服的时候,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宋念琴对弟弟妹妹们带刺的德行清楚的不得了,“说话有点分寸。”

哐当一声,又有人推开椅子站起来了,这次是宋庭玉。

宋五爷连句礼貌的话都不讲,就追着温拾刚刚的背影离开了餐厅。

坐在主位上的宋庭玉都消失了,这家宴吃的简直半散不散。

“看来这地方和我真是气场不和。”宋礼书极少回到宋家,她不像其他几个姐妹,真的都把宋宅当成原本在港湾的宋宅,当成她们的家。

这宋宅的主人,是宋庭玉,是她的亲弟弟。

宋礼书拎起椅背上的夹克外套,“既然这样,我也就先走了。”

“礼书!你不在家里住几天吗?!”宋念琴直起身。

“不了,”宋礼书头也不回,“我这一阵子还有生意上的事,在这里住着不方便。”

宋念琴叫这个妹妹回家,原想着叫她住到婚礼之后再走,但宋礼书似乎是真的强留不下,大小姐只得也起身,“我送送你。”

宋礼书看了眼姐姐,“干什么,我又不是小学生,出个门还要人送的,上个厕所还要人陪。”

“你在我眼里什么时候都是孩子。”宋念琴赶着宋礼书一起出了餐厅,“天这么黑,路上也不好走,我派车送你。”

“不用,我骑了摩托。”把摩托留下来,宋礼书还得多回来一趟。

直到将要走到前院,宋念琴才开口,“礼书,你到底是怎么了?这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又怎么看不上温拾了?说话夹枪带棒的?你看不出他在庭玉眼里有多重要多在意吗?”

宋礼书当然看出来了。

她回来这一下午,亲眼看到了宋家上下对温拾态度的转变,看到那为婚礼精心准备的各色喜糖连同伴手礼,看到了温拾那从土沟沟里来的亲戚弟弟——平日里清冷的宋宅,只不过一个月,简直从冷冰冰的棺材变成了热闹的大杂院。

这样的转变,就是瞎子,有耳朵也能听出来。

而纵容默许这一切发生的,不会是宋念琴,只会是这宋家真正的主人宋庭玉。

她这个弟弟变了。

宋礼书原本以为,温拾的到来对宋庭玉来说,压根不会有什么改变

,温拾迟早也会被宋庭玉厌恶,他就和那些在宋五爷卧房里待不过一刻钟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因为压根不是那些人有问题,而是宋庭玉就不是个正常人。

她这亲弟弟,本来打小就是一个凉薄又无情的人,克死亲妈无愧于心,亲爹病危无动于衷,上天入地找不到一个比宋庭玉更有颗刀枪不入石头心的存在,就连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都比他通晓人之常情。

宋庭玉从小就是这样,所以宋礼书从小就厌恶他。

他们之间不存在童年失去母亲的共同悲伤,更不存在相依为命的彼此共存。

母亲离世后的每一分每一秒,当时还年幼的宋礼书盯着那襁褓中的婴儿在想,为什么宋庭玉不去死,又或者,为什么宋庭玉要出生。

这样的恨意随着年月被埋藏,却从未消减。

在宋礼书的眼里,宋庭玉就是夺走她母亲的凶手,她没有办法不怨恨。

甚至于,在见到宋庭玉成年之后,都是一副冷漠又刻薄的德行,宋礼书是庆幸的,她觉得这或许是报应。

对宋庭玉这样的人,就该得到这样的待遇,他身边,就该空无一人才对,他就该孤身一人到死。

可偏偏,温拾出现了。

宋礼书以为扔到宋庭玉身边的温拾,是扔到狼虎口边的兔子,她等着那猛兽张口呲出獠牙,可等来的,却是那一向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猛兽,轻轻给了兔子一个吻。

简直荒唐又可笑。

“他竟然也会有在意的东西。”宋礼书深呼吸了一口气,扯掉耳脑扎起头发的皮筋,纷乱的及肩短发在夜风中吹的张牙舞爪,她顺了一把,而后套上摩托头盔,“大姐,你说他怎么配啊?”

宋念琴张口欲言,她清楚这一双弟妹之间的嫌隙,也清楚小时候的宋礼书在没有母亲后,到底偷偷流了多少眼泪,但宋庭玉也是她的亲弟弟,这打小没有母亲的两个人,都是可怜的,没有谁比谁更可怜一说。

“礼书,你母亲离世前,放心不下你,也放不下庭玉,你们是她的手心手背,庭玉是你的亲弟弟,你们不应该这样——”

宋礼书明显不想听这些劝慰,‘吧嗒’落下头盔前面的墨色挡风,隔绝了那被风吹的猩红的眼睛,而后跨上摩托,头也不回驶离了宋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