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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因为感冒。
虽然是冬天,诺亚的额前却浮现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他叹气道:“我还以为自己会演崩呢。出门一看,就几百个人,差点儿找不到当初的感觉。”
路问之:“……人家都是因为人多才害怕,你这还真是跟人反着来啊。”
他瞥了一眼在那边看着摄影机兴奋到手舞足蹈的Mr.Kent,无奈的摇摇头。这位导演对于诺亚的喜爱还真是溢于言表,不像林庄,明明心里也是满意的,嘴上却倔的很。幸亏他现在负责的是少年诺亚的戏份,跟一群小演员跑到别的地儿去拍了,不然的话,路问之倒真怕自家大儿子被他的毒舌搞得连戏都不会演了呢。
“今天还有三场戏,辛苦了。”路问之抽出一张纸,递给他擦汗,“我就过来看一眼,呆会儿就不能陪你了,那边编剧组要开会呢。有需要就找小玉吧,等你下午那场戏开始了,我会再来的。”
诺亚看着他笑:“好。”
路问之被他笑得有些不自在。这大儿子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见面,啥话都不说,就只是笑,弄得他头皮都发麻。他心道这要换成是个小姑娘,估计早就被诺亚迷得五迷三道的了,可自己是个正正经经的大小伙子啊!天天笑给他看,这不是资源浪费吗?
但其实,诺亚自己也不想表现的这么明显。然而,喜欢可以掩饰,爱却不能,他可以告诉所有人自己喜欢的是白色,却无法抑制自己不自觉偏向路问之的视线。
小时候他也曾想过,如果要找另一半的话,一定要找一个温柔、体贴、能够互相理解的姑娘;而在穿越之后,路问之身为创造《神座》这个世界的作者,可以说是完全满足了他所有期待——除了性别以外。
再忍耐一段时间吧,诺亚告诉自己。
他与路问之在某方面真的太像了,都是那种看似冷酷无情,但在面对真正重要的人时,宁可选择独自一人默默承担的类型。
多么奇妙,他想,自己怀揣着弑神的信念来到这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事到如今,却早已不希望这个人受到半点儿伤害。昨天傍晚,在看到路问之眼中隐约闪烁的泪光时,诺亚差点儿就要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将他拥入怀中了。
他不禁唾弃自己,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真是白活了二十多年。
Mr.Kent的询问打断了他的思绪:“下一幕的台词很多,还需要再看一遍吗?”
青年回过神,摇了摇头:“不用,我已经记好了,随时可以开始。”
路问之昨天晚上回到宾馆之后,被剧组紧急拉出去开会,几乎熬了一个通宵。他跟同僚据理力争,尽量只做删减不做修改,就是希望能减少一点儿他背台词的难度,结果今天早上起来嗓子都哑了。明明可以再多睡一会儿,却一定要爬起来看他演完第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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