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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循着他手的方向将视线往下移。
余殊脚边的滑板上,有一只阿拉斯加幼犬乖乖地站着,傻兮兮地吐着舌头。
“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儿——”
话音未落,余殊就被打断了。
“哇——”
四位猛男一晚上没睡困得不省人事,连眼皮子都懒得全睁开,这会儿看见地狱恶犬的幼崽,瞬间被萌化了,围在余殊身边对着狗狗开始一顿狂摸。
“喂喂喂,你们要对我儿子做什么!”
余殊左拦右,最终挡双拳难敌八手,被他们挤了出去。
这只幼犬是林放从朋友家抱回来的。
两个月前,林放未经自己同意将幼犬抱回来时,余殊整个愣住了,想起网上说的把狗当儿子女儿养,以为林放是到了而立之年却无子嗣,嫌弃自己不能生娃,一个枕头扔了过去。
“上次去朋友家,看你眼巴巴地望着,想着你心里喜欢。”
“我不在你身边时,或惹你生气时,你一个人也不至于太闷。”
干了一架后,林放如此说。
他因为避着余殊的暴揍,最终撞到了墙角,头上鼓了一个大包,可怜兮兮的表情和怀里的阿拉斯加如出一辙。
平心而论,和林放两个人相处的日子,余殊从未觉得无趣过。
哪怕东拼西凑起来,和这个人已经快认识了十三年。
与林放在一处,或光想着他时,都会给余殊带来莫大的动力。
这一点随着年少时埋下的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越来越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他。
不是为了感到快乐而选择和林放一起一起做一件事,是在和林放一起这一前提下,好像给任何事都打了一层滤镜。
拍戏,生活,或者别的。
他都甘之如饴。
再者,有一个时刻不需言语表达就能知晓自己心意的人陪着,许多事情都简单得多。
他只是对别人家的幼犬表现出了一瞬间的兴趣,林放就能准确击中他心中所想并付诸行动。况且狗狗品种繁多,阿拉斯加确实是最合他眼缘的那一款。
没到一个小时,余殊就接受了家中的新成员。
恰好那时在放暑假,他也不必每日去学校,每日便留在家中照顾狗狗,陪他出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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