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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奇怪的是,这痛苦难眠的一年里,他没有思念母亲,没有怀念过去高人一等的生活,反而总是会想起一个人人,一个已经不属于他的人。
金池。
白天想,夜晚想,梦里想。
他像中了蛊一样,什么都不做,每天沉迷地看着闪光灯前的青年越发耀眼,他的冷漠,他不经意勾起的笑容,每每硌在他心头,让他难以呼吸,无法忘怀。
这样辗转反侧的日子足足持续了半年,在半年前金池陡然消失于大众眼前时,思念达到了巅峰。
他这辈子从来没为谁这样动心过,就算是被骆闻希蒙蔽那些年,也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情感。
裴昼想好了,等金池高考结束后,他会去找到金池,在他面前留下真心忏悔的泪,就算失去从前最看重的尊严,他也要挽回金池。
无关事业,无关金钱。
就是为了这个人。
他爱金池。
做下这个决定后,裴昼仿佛一朝焕发了生命力,重振精神,穿着黑色的高级定制西装,花了以如今他的资产都会感到心痛的钱,买了一枚硕大的钻戒,后备箱装着满满的红色玫瑰花,在金池高考结束那天,精神奕奕在楼底下等他回来。
可他等啊等,就是没等到那人回来。
窗口的灯从未亮起。
裴昼几乎要怀疑金池知道他在楼下,刻意躲着他了,他不死心,日日来,夜夜来,后备箱玫瑰花换了一箱又一箱,神色由激动期待,渐渐变成了疲惫。
那人,依旧没出现。
……
这天晚上,和往常没什么不同。
九点整,裴昼准时到了公寓楼下,隔着修剪精致的花坛,坐在车上,没抱什么希望,遥遥望着公寓大门。
然而就在他等了不到二十分钟时,一个穿着白色连帽衫牛仔裤的青年从远处慢吞吞走来,帽子盖住了一半的眉眼,隐隐露出几缕金发。
——是金池!
裴昼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指尖烟头一抖,落下的烟灰险些把西裤烫出一个洞,他手忙脚乱拍掉了烟灰,连忙拿上戒指下了车,从后备箱捧起一大束玫瑰,欣喜若狂地正要叫住金池。
还没来得及跨过花坛时,就见另一个个子极高,背影看上去有几分熟悉的男人从公寓拐角走出来,急急追上正慢悠悠上台阶的金池。
“星星。”
男人的声线听起来更熟悉了,他一把拉住金池的手臂,挡在前面,转身露出了一张……无数次出现在裴昼噩梦里的脸。
“……”
怎么会是他?!
鲜艳的玫瑰花陡然砸到擦得蹭亮的皮鞋上,裴昼瞪大了眼睛,连呼吸都静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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