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七零] 第26节(1 / 2)
佟大壮说话的时候,腰杆挺得笔直,下巴也微微抬起,如果没长嘴的话,看上去确实挺帅的,就是可惜长了嘴。
之后,佟大壮又把他在学校报名时的事情说了,说他们学校的朱校长特别喜欢他,还想认他当干儿子。
朱思博:老天作证,我没说过这话。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佟大壮身上的新鲜事,羡慕他能去念书,更羡慕他能穿这么好看的白衬衣,还能背这么贵的书包,绝对是他们南山村的独一份。
南山村也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孩在上学,但他们可没有这样的书包,都是家里随便拿个破布头缝的袋子,就这,也已经让村里大多数小孩羡慕的了,更别说佟大壮这样的。
佟大壮也很大方,把书包取下来让他们每个人试着背了一下,还把那两本崭新的课本拿出来给大家一一传阅。
虽然大家都看不懂上面的字,但是语文书上有图画,大家都觉得特别稀罕,还有人凑近在课本上使劲闻了闻,然后惊呼道:“这书好香啊!”
佟大壮见状,赶紧抢了过来,怒斥道:“毛蛋,你小心点,别把鼻涕蹭我书上,小心我下次不带你玩了。”
毛蛋被骂了也没生气,还在说这书有香味的事情,其他人也想上前闻一闻,佟大壮就自己把书拿在手里让他们闻,防止他们把鼻涕和口水弄到书上。
不管他们是真闻到了香味,还是假装闻到了,总之大伙儿都一致认为这书就是香的。
佟大壮自己也闻了一下,说实话,他只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油墨味,也并没觉得有多香,不过,这一点不妨碍他装逼,只见他高举着课本,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们这些土包子,啥也不懂,这就是书香味。古时候那些读书人家里为什么都叫书香人家,知道吗?就是因为他们家里有很多书,这些书散发出来的香气把他们家都熏得香香的,所以叫书香人家。以后我们家也会变成书香人家的。”
“喔~”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都觉得佟大壮不愧是可以跳级去读四年级的人,懂得就是比他们多。
佟大壮在这边跟小伙伴们吹牛,田间劳作的大人们也在议论着他。
大家也算是看着佟大壮长大的,以前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还真没发现这孩子竟然长得这么精神,穿白衬衣的那模样看着可真俊。
再加上这段时间佟家的走红程度,家里有适龄女孩的都动起了小心思。
以前他们家三个,佟老三是个二混子,佟大壮是个混不吝,佟阿南是个神经病,那绝不是婚配的好人家,倒贴都看不上的那种。
但现如今不一样了,人家里得了奖金,买了自行车,现在更是要去念书变文化人了。
虽然大家没觉得文化人有什么用,就比如那些知青,看着就不顶事,但城里那些吃皇粮的也全都是文化人,所以人们在私底下还是普遍会高看他们一眼。
佟大壮自己也没想到,他就这样走了一圈,便成了三姑六婆们心目中的乘龙快婿人选。
这其中就有陶小云她奶。
陶小云已经18岁了,本该早就找个人家嫁了的,但是陶奶想多留她两年在家干活,所以一直没说这事。
但现在陶小云长了反骨,她根本管不了,那还不如早点嫁出去换一笔彩礼。
她不是跟佟阿南走得近么,想必也是愿意嫁到佟家去的,更何况佟大壮长得俊,陶奶觉得她这也算是为陶小云找了一户好人家。
而且佟家之前得了一大笔奖金,她还可以狮子大开口多要一点彩礼。
陶奶越想就越觉得这事靠谱,回家就准备跟孩他爹说说,然后选个日子去结亲,越快越好,免得被人捷足先登。
作者有话说:
今天时间太赶,没再检查就发文了,如有错别字,请见谅哈~
第34章 谢师宴
佟大壮和佟阿南今天去公社报名, 这事刘青云是知道的,毕竟他也算是佟大壮的家教老师, 偶尔也会跟佟阿南讲讲高中题目。
听到他们都如愿跳级成功, 刘青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按理说,这是好事,但一想到从今往后不能再去佟家吃饭了, 他这心情就怎么都好不起来。
由奢入俭难啊,以后又得跟其他人一样吃糠咽菜了。
陈明看到下工后跟大家一起回来的刘青云,阴阳怪气地说道:“哟, 我们的陈老师今天怎么不去佟家吃饭了?咱知青点的饭菜怕是不合陈老师的胃口。”
陈明比刘青云早两年下乡, 算得上是知青点的老知青了, 本来这老知青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将新来的知青团结到一起。
但陈明这人一向心眼小, 他早就嫉妒刘青云得了这么一份好差事, 曾经也想替他去代上几节课, 顺便混一口好吃的,但是刘青云一直没答应。
没答应也就算了,也许是佟家那边的人不好讲话, 但刘青云偏偏转头就让顾辞帮他去代课,这就让陈明怀恨在心了。
刘青云跟顾辞是同一批过来的知青,两人的关系也是公认的好, 刘青云有事自然第一个想到要找顾辞, 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所以才说陈明心眼小, 这点小事还一直记在心里, 眼看刘青云家教的差事没了, 他就出来说风凉话了。
刘青云也不惯着他, 立刻回嘴道:“我在知青点吃饭都是交了粮食的, 又没吃你的,你要是不乐意,那就分出去单独开火,少在这里说些阴阳怪气的话。”
陈明正想继续跟刘青云吵,就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佟大壮走了进来,他满面笑容,露出一口大白牙,意气风发的样子看着比此时刚干完农活的知青们可帅气多了。
知青们不知道想到了啥,一时间突然都怔怔地看着佟大壮,心里是什么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陈明一向自诩为读书人,骨子里透着一股莫名的优越感,他一直看不起农村人,但现在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一个在土里拔食的泥腿子,如何能让他心里痛快。
在下乡之前,他也是极爱穿白衬衫的,因为他觉得白色高洁,配得上他读书人的身份,也显得更加文质彬彬。
但到了南山村之后,天天都要下地干活,白衬衫也就不穿了,因为怕沾了黄泥巴洗不干净,所以他大多跟村里人一样穿灰色或黑色的衣裳。
现在看到佟大壮这一身知识分子的打扮,他心里就五味杂陈。
跟他同样心思的人还有不少,不过,大部分都觉得佟大壮这么穿挺好看的,确实马上就要去读书了,以后也算是个正经的文化人了。
佟大壮将知青们的反应看在眼里,心里很是得意,他在家做饭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把这白衬衫换了下来的,就是怕溅了油洗不干净。
但饭做好后,姐姐突然叫他去把刘青云喊来一起吃饭,毕竟教了他两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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