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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大拇指还在便可以走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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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足手术,对于如今的天下来说,毋庸置疑是个新词儿,放足且不说了,手术二字,望文生义,若是说它是‘双手结印、施展术法’的意思,恐怕读者也不会怀疑,唐翩翩等诸伎自己出钱买报纸,还是后头的事,前头一些报纸没有都看到,第一次看到手术时,便不解其意,彼此议论,款待豪客谈起此事时,几乎闹出笑话来。直到被那青头贼处来,甚至自己也剃了青头的豪客指点,方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手术,按照买活军的意思,是由双手在病人身上完成的一种处置,这里的术,是如柳枝接骨术,这个术字的意思。

以骨科来说,至少在姑苏城内,也是颇有一些妙手回春的医者在的,时常为因为种种原因跌损了骨骼的患者过去求治,众人只是不把这个叫作手术而已。如今说通了便还是能理解其中的含义,而放足手术这四个字,最早也不是出现在这篇报道上,而是由买活周报上,反对缠足的一篇文章提出。当时文中所说,缠长足者,放足后需要定做矫正鞋,而折骨缠者则往往需要做矫正手术。

不过,当时关于矫正手术的话题,便是如此一带而过,翩翩想要多看些都没有谈到,只是连篇累牍地说着写缠足的危害,气得她几乎把报纸给撕了——说这些无用的话,是要做什么?谈谈缠足手术啊!尽管她大概是不会去做的,而且也绝不会对于做手术的人表示理解,但也不妨碍她感到好奇。

直到这篇报道,方才是详尽地谈起了一个缠足者手术的始末,并且交代得非常仔细,教人看就知道绝不是胡编乱造。文章伊始,先介绍了郝君书的来历——本是扬州瘦马,后被赠给大官为外室,大官去世之后,流落民间,几经波折,嫁予百姓为妻。后随其子来到买活军这里,因为年纪大了以后,越发感到缠足的痛苦,便去寻医。

这段文字,简洁明丽,没有一丝多余的废话,立刻就叫翩翩完全沉浸到了其中去——她和金娥最好的后果,也不过是被豪客收为外室,玩个几年,若能生个一儿半女的,那或许还算是有了个结果,若是没有,色衰爱弛,男人逐渐冷落,那便只能再找下家,如此待到年老色衰时,若还侥幸不死,那多是收养女儿,凭着自己从前在风月场的一点关系,自己也做起鸨母来了。

郝君书的归宿,则算是较次等的,从大官那里出来之后,便再寻不到肥羊了,只能嫁到贩夫走卒家中,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不过到底也算是见过些世面,机会一到,她也敢于去拼搏,譬如竟敢于和其子一起去投奔买活军,翩翩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嫉妒,不知是因为郝君书其子居然还算是孝顺,离家谋生也肯把母亲带着走,还是因为她是说走就能走的自由身。不像是她们这些苦命人,命运全都在鸨母的手心里,若没有肯出银子的豪客,哪里能脱身出去呢?

翩翩已经十六岁,算是老伎了,再怎么样,熬个两三年,说不得便要被转到她极看不起的瓦子里去,她平日里虽然笑话瓦舍最是刻薄,但也不是傻子,心中哪能没有一点担忧?此时光看了郝君书的身世,心中便是一颤,也不敢再往下想,只强着往下看去。

下文就说到,郝君书来到买活军的放足科之后,先是得了一些护理足部的传授,这要点和翩翩所知道的倒是一样,但同时也被告知,折骨缠的人,若是当年解开脚,或许还能恢复如初,但她这样陈年的伤患,骨头已经完全断裂,不能再自行吻合,要恢复到能跑能跳的地步,唯独的办法就是手术。

在仙界,可将原本折断的骨头翻回正位,然后打入钢钉,把脚趾钉死回原本的位置——如同把骨头再折断一次一般,随后打上石膏,固定在床上,等到骨头长好之后,慢慢的重新下地行走,过了两三年,再把钢钉取出。

但这个手术,此时在这里还是做不了的,第一,钢钉至少要用不锈钢,又或者是一种从未听说过的,叫做钛的金属来做,但这东西现在还不能自产,即便有原料,也没有能打造钢钉的模具;第二,这个手术必须麻醉,这又是一个新词了,总之现在买活军还没有非常成熟的麻醉技术,只能在紧急情况下给保守治疗几乎必死的患者做手术,譬如肠痈,又或者是受了一些必须截肢的伤,做手术时必须予以麻醉等等。

既然如此,郝君书心中是很失望的,以买活军如今的发展,五年内这个手术也未必能做,若是要十年、二十年后,岂不是等于自己这段时日都只能拄拐杖行走了?且她已近五十,不再年轻,二十年后便六十多岁了,那时便是再做了,也想必是体力衰减,无法再自如奔走了。

正是沮丧之时,忽又得知,其实也不是全然没有办法,倘若愿意冒麻醉的风险,那么还有一种较为粗暴的解决方案,那便是将三根被折断到腿心的趾头切除。因为这些地方,骨头早断了,只有一些皮肉联结,切除后以烙铁止血,再在洁净病房中修养个二三十天,便可痊愈。而且痊愈之后,即便还说不上跑跳,但走路却是可以不必痛了,而且也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因人走路,主要靠的是大脚趾抓地的力量,只要大脚趾还在,走路便不会受到影响。

只是折骨缠多数都是孩童时便开始缠足,而且自小缺少运动,脚掌发育并不完全,注定比一般人的脚要小而无力,如此即便治愈了之后,走路也要穿特制的鞋子,给脚心支撑,这样方才能和常人一般稳当的走路,以后也不会疼痛。

因为折骨缠者,疼痛的原因主要是行走时,后几根脚趾被压着疼,且小脚趾往往刺入足心出血,至于她们大拇指这一块,功用是没有受到影响的,因此折骨缠的女娘可以自行斟酌,如果是每走一步,便钻心疼痛的那种程度,多等一日便是多受一日的罪,且本来也没有太多跑跳的需求,只是希望能如常行走的,那么在明确了解麻醉风险的情况下,也可以筹资来做这个手术。

只是这手术收费特昂,需要三十两银子,而且由于这是买活军不鼓励的事情,必须自行筹措——写到这里,作者又岔开笔墨,介绍了一下买活军的医院,原来医院看病不以盈利为目的,药费有时还收不回本钱,都是衙门往里贴钱的,因这个手术,因为风险很大,生死自担,买活军不鼓励民众去做,所以便没有补贴,因此光做个手术就要三十两银子的巨款!

这个消息,显然立刻难住了郝君书,她虽有做手术的心,但仓促间却凑不出钱来,家里儿孙也不是十分支持,倒不在于钱上,而在于害怕麻醉出事,好端端的人就这样没了。郝君书自己心里却立刻便坚定起来,她是一定要做手术,按她对采风使所说,缠足之后,‘日夜犹如油煎,尤其嫁入良家之后,屋舍再无下仆,一应日常均需亲自筹措,双脚踏地刹那,剧痛之下,心中常存死志,无奈终究尚有一丝偷生之念,而有时竟不得不跪地膝行,毕生狼狈羞辱乃至不愿见人之苦,难以尽诉’。

竟是被这样日以继夜的痛苦,折腾得想要自尽……翩翩看到这里,面色也不禁微变——她此时尚且还能当个‘抱小姐’,平日出门,多由健仆背负,哪怕从花舫上酒楼这几步路,也是要人背的,鸨母也乐意纵着这些小脚伎,越是这般娇贵作态,客人便越觉得颠倒迷人。而且如今作兴饮足杯,那鞋子里都是洒了香粉的,平日里自然什么事也不要她们做,免得身体出汗不雅,玷污了鞋内的香气不说,鞋底染尘,客人脱鞋时就不雅相了。

但将来若去了瓦子里呢?又或是做了外室,最终沦为穷□□室呢?岂不是终有一日也要自己下地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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