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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王座 第18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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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窗台上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鸦羽般的黑发恰好盖住两耳,眼睛也是黑色的,瞳仁却宛如黑夜中的日全食,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呈现龙族的纵长。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一身和罗兰一样的全黑装束,有着鳞片般奇异的反光,嗓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性的慵懒,性感而撩人。

他从金发青年的影子里走出来,自然地上前,罗兰也轻松自在地转过身,一手搁在桌上,完全放松地与自己的契约龙对视。

“血龙王扎姆卡特的性情如何?”

魔界宰相毋庸置疑是放养魔兽的元凶,就不知道和他一体的血龙王,是什么想法?究竟他是血魔,还是魔界宰相是?楠和枫无法进入龙谷,继续追踪,所以罗兰只能从其他渠道获得情报。

就是和他誓约的「三首龙」之一,黑龙王巴哈姆斯,也是他的义父。

不过,见到亲人虽然高兴,有选择的话,罗兰还是不想呼唤自己的守护龙。

黑龙王回想了一下:“我和他、麦先很久没见面了。”

习惯了自家义父没有重点的说话方式,罗兰谆谆善诱:“他是善龙还是恶龙?”

他们彼此是用龙语对谈,从金发青年口中自然流泻出龙族的语言。

“除了麦先和金龙王,我和扎姆卡特都不算人类认为的善龙。”巴哈姆斯答道,“不过他爱上了一个人类,我也爱上了一个有人类血统的半精灵,所以扎姆卡特肯定不像我们小时候,认为人类是可有可无的生物。”

“血龙王爱上了人类吗?”罗兰微微睁大眼。

“嗯,那是在魔族入侵的黑暗历。我认识你的先祖,奥斯曼帝国的开国皇帝渥尔也是在那段时期。不过扎姆卡特所爱的月殿下是奥兰托国人。”巴哈姆斯的思维发散了一会儿,说话渐渐开始具有条理,“他是一位能够与我们龙族平起平坐的大法师,十三段的神级候补,就是魔法水平达到十三段,但是没有发明十三段魔法的法师,那时的大陆法师公会是这么分类。”

原来神级法师还有这个讲究,那圣贤者是发明了十三段魔法才能称为神级?罗兰大为惊奇,在他看来,十三段已经是神话了——艾斯嘉都一千年没出过神级了。而古代魔法界居然那么严格,不发明十三段魔法还不能称为神级法师。

“扎姆卡特认识他的爱人时,月殿下还只有十二岁,他是被捉进王宫的,似乎月殿下发明了一种禁空和禁魔网,想要抓一头龙研究,后来他们俩好上了。扎姆卡特死要面子,不肯告诉我和麦先这些经过,一直待在月殿下的法师塔。”

罗兰听得津津有味,将手边还剩一半的桂花茶推了过去。黑龙王也不客气,拿起来喝了个底朝天。

“直到前血龙王凯尔塞亚特陛下听说儿子爱上了一个男性,把扎姆卡特打得奄奄一息拖回红龙族的赤晶谷,那位月皇子亲自闯入,挑战三十个龙带回他的恋人,凯尔塞亚特陛下也没能拦住。就是因为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白银之谷和黑龙一族的深绿沼地都听到了,我们才知道扎姆卡特爱上了异族的同性。”

刚刚给自己泡完茶的罗兰庆幸还没喝,不然一口茶水会喷出来:原来是月皇子不是月公主吗?!

他对男男恋没有偏见,哪怕是跨种族的爱情,所以也只是擦了擦汗,就关注起别的重点:“原来在那个时候,银龙、黑龙和红龙是分开居住吗?”

“嗯,不过我有段时间是住在白银之谷。现在黑龙族也过去了,大概我杀了父王母后,又被封印后,他们都投靠麦先了。”巴哈姆斯喃喃道。

糟糕,他的神智又不对劲了……罗兰暗暗想,这就是他不太想呼唤巴哈姆斯的原因。

历史都有记载,黑龙王巴哈姆斯是疯龙。

他差点毁了东城伊维尔伦的前身奥斯曼帝国,是当时帝国的七公主,一位十一段法师,玛蕾尔妮用禁咒和生命的力量将他封印在福斯家族的传家宝物「龙眠」中,也是罗兰和义父羁绊开始的起点。

罗兰不知道巴哈姆斯是怎么回事,龙族是比人类更智慧的生物,从和义父偶尔的交谈,他也感觉巴哈姆斯应该非常聪明,可是他的意识就是不完整,思考起来就容易走神,找不到方向,也许是封印影响了他的龙格。

但是罗兰见过黑龙王精准而冷酷的战斗风格,毫无怜悯的杀戮方式,当初在十年大魔潮,伊维尔伦百废待兴,单靠军队和民兵的力量已经无法压制魔潮,他和巴哈姆斯一起暗中猎杀魔兽,镇压魔兽最猖獗的地区,就亲眼见识过。

不过罗兰从来不恐惧,巴哈姆斯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养大他的义父,到十一岁为止,都住在他的心里,如今也形影不离。

说到龙,罗兰又想起一件事。

那天他召唤冰宿,在上方的天顶看到一个被黑雾笼罩的身影,吐出如同天籁般的轻笑声,称呼他「王星」。

离开时,不速之客张开一对和巴哈姆斯非常相像的龙翼,黑色中却隐约流淌着彩虹般瑰丽的光辉。

罗兰还记得,当时他体内的龙血仿佛被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镇压,每一滴都表示着臣服一般。

这些谜,他会慢慢想办法破解,包括魔界宰相能逃脱圣贤者封印的原因。不过目前,他已经问的差不多,至少知道血龙王对人类没有敌意,这会不会是千年来,使维烈没有亲自动手大开杀戒的约束?还是众神降临的缘故?罗兰沉思。

只有他和另一个人知道,神明不在神界,而是身处这个艾斯嘉世界。

凝视自己的义子,黑龙王的黑眸温和下来,柔软如夜幕织成的天鹅绒:“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罗兰回过神。

“看望你师父,还有那帮神明——对了,他们每年的新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

听到神明二字,罗兰就头痛,在他十二岁那年,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祇全是骗鬼的!

“真是为虔诚的信徒们感到同情。”罗兰嘀咕。只是,这也是他心中的一个不解之谜,为何他学艺的迷雾森林隐居着一群神明?

而且他的师父帕西斯似乎和他们有极深的仇恨,又不肯告诉他原因,罗兰只好对众神敬而远之,当然他本来就不想靠那帮成天寻欢作乐的神太近。

“师父不用担心,那票花痴神最好不要来。”罗兰言下毫无对神明的敬意。巴哈姆斯也不以为意,追问道:“那个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兽呢?莫西菲斯他……”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干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兽,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洗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情,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拉扯额前的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罪无可恕的罪人。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爽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

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好多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也就是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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