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母亲得到的补偿(1 / 2)
余丽萍认为自己是个顶幸福的女人。
她年轻的时候被邻里亲朋说“心活”——当然不能从好的意味那一方面理解——无非是说她不安分,不肯老老实实地在乡下找个淳朴憨厚的庄稼汉,农时种地,闲时去工地上干上一季,像村里的女孩一样过上踏实本分的生活。
她上学的时候就比旁人都聪明,成绩好到非要闹着爹妈去城里上高中,那时候大姐出嫁了,唯一的哥哥早也进了社会,家里是供得起的。
进了城,她倒完全不像个乡下人了,手里的茧一藏,就凭她白嫩的皮肤,谁能看出她是稻田里走出来的姑娘。
她偏不要做一个跟大姐一样粗糙的女人——她当然领大姐的好,只是不希望自己也一辈子困守在泥泞的土地上——于是她执意要念书,进了城也不愿意做个乡下来的土包子。
在青春洋溢的日子里,她剪短发,梳着大胆的男式中分;她看不上棉长裙,穿男士衬衫,宽松的裤腰上扎一条细皮带;她书读得好,敢在课堂上和老夫子争问题的答案。
她不漂亮,不是城市户口,却围得整个县里的高中男生团团转。她已经构想好了自己的无尽美妙的人生,她要念师范——国家会有补贴,这样就不用再听那些穷酸亲戚们跟爹妈念叨养一个女儿还花这么多钱——她要留在城里,她要找一个城市里的老公,逢年过节从城里大包小包地回家看望爹娘……
可生活永远不会给构想一个实现的机会。她高考成绩被人冒名顶替,老师同学都心知肚明却无可奈何,爹娘在县里使不上关系。她在家大哭了三天,决定再考一年。结果她那走上社会的唯一的哥哥原来干的是非法的勾当,让人抓进了局子。父母这下倒是能使上关系了,散尽了家里所有的钱把他捞出来。接着就是四处求媒,用家庭来让他安稳下来。
她当然知道自己作为女儿的地位,书是不可能再读了,她别扭地绝口不提自己作为女儿的失望,背井离乡就去海边打工。在那里她谈过恋爱,遇到了曾经海誓山盟现在却连脸都想不起来的人。
岁月蹉跎,在养殖场电子厂服装厂干了几年,一晃一晃心气就散了,她对生活不再是那种高傲的态度,最后还是通过父母认识了孩子们的父亲,平淡地结婚生孩子。
但她就连生孩子都比别人会生,闺女儿子一下全齐了,两个孩子生来就有好相貌,尤其是女儿,骨相皮相长开之后更是漂亮得不得了。两个孩子性格温顺,听话又懂礼貌,在教育上基本没怎么闹心过,儿子处事更是人见人夸,连她那个难伺候的小姨都赞不绝口。学习上更是不用说,儿子自觉又刻苦,女儿虽然有点散漫但成绩也不差。
两个人更是好得不能行,虽然都比较内向安静,但从没见过他俩像别人家兄弟姊妹一样打架,两个人连讲话都轻声细语的,真是看得她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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