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页(1 / 2)
周小芬扭头一看,叫她的人就是之前认识的那位捡垃圾的阿婆,在阿婆身边站着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性,对方穿着有些褪色却干净的衫衣。
阿婆站在店门口说明来意,原来是她介绍自己的同事到刺青店里进行刺青。
周小芬起身热情邀请两人进入店内。
阿婆却笑呵呵道:“我身上全是灰,就不进店了。免得把你的店弄脏。”
“阿婆,我可没见你身上有灰尘。快进来吧,外边天热太阳大,人站着难受。”
周小芬软言细语一番说词之后,阿婆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入店内,然后看到墙脚放着的木板凳就直接坐在板凳上,而跟着她身后的那位阿姨也是一副不自在的模样进入店里不安地环看店内情况。
周小芬看出两人进入店里的坐立不安,也就不热情地邀请她们必须坐到沙发上,倒了两杯水递给两人后,说道:“阿婆,你这位朋友并不需要刺青呀。”
周小芬刚看过阿婆和她朋友的命光,虽两人命光隐约已有些黯淡之色,但却无过于危险的黑色念力存在,显然流浪身份的两人健康存在一点问题,却暂时无危机性命的意外出现。
阿婆喝了一口水后告诉周小芬,她的这位朋友准备回老家,所以想找一些防身之物或是防身的符咒。
“为什么?”周小芬有些不解。
阿婆的朋友静静地挽起衬衣袖子,露出手臂上的刀伤。
阿婆的朋友从小是在山区农村长大,不满二十岁就嫁给邻村的男青年,丈夫虽是田里一把好手,但却有一个坏毛病,喜欢喝酒,经常酒醉后爱发酒疯乱打人。
两人结婚二十年时间,有一儿一女。
几年前,她被喝醉酒的老公家暴砍伤手臂,因为害怕就直接逃离老家。于是,离家之时身无分文,连身份证也没来得及带走,所以这几年她在外流浪都以捡垃圾为生,然后认识了阿婆。
如今,离开家已有四年,她越发想念家里的儿女,所以想回老家看一下,又担心回到老家被老公抓住然后暴打,所以才想找些防身的办法。
“你不应该找防身的符咒,那没有用。”周小芬将之前翻看网络新闻时学到的知识告诉阿姨,“你需要法律保护你。如果你老公再打你的话,你就直接报警。”
阿姨笑了笑,无奈道:“我们那里的人都喜欢和稀泥,说两口子打架算什么犯罪,最多村里长辈帮着调解一下罢了。”
“嗯。”周小芬皱起眉头,拿出手机慎重地搜索相关法律,然后说道:“现在不一样了。三年前颁布反家庭暴力法,如果你丈夫再伤害你,你就报警,如果伤口达不到立案要求的话,就直接向法院申请禁止靠近的禁令。”
阿姨看向周小芬,一副小姑娘何不食肉糜的不以为然模样,阿婆却点头表示支持周小芬的话道: “有法就好……不过,小芬姑娘,你这里有合适她的刺青吗?我记得你这里的刺青分888元和5000元,小李多的钱没有,888元还是有的。”
显然,这位女性顾客的名字就叫做小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