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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看到印象中的招牌,余丸立刻做好了跳车的准备。
“呼——”
飞驰的列车带起一阵风,余丸从车里跳进黑乎乎的树丛。
尽管已经提前扔了一堆小番茄给自己垫一垫,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摔得崴了脚。右边膝盖连着小腿一阵火辣辣的疼,大概是破皮了。
然后呢,然后要往哪里走……
余丸站起身,面对着像是会吃人的夜色,深深地叹了口气。
远方,被火系异能烧毁线路的列车无声无息地停靠半路,面部表情缺失的纵火犯缓步从车上走了下来。
……
…………
三天,漫无边际地找了三天。
有“鑫鑫纺织厂”的城区是第三城区,不拥挤、不吵闹,人们过着慢悠悠又井然有序的生活。
余丸吃了几个小番茄,感到腹痛稍微缓解一些后,裹紧外套、缩着脖子继续往前走。
外套是她捡来的,不知是哪个粗心的人把这么新的厚外套忘在长椅上没有拿走,她太冷了,拿来试了试,竟意外的合身。
这三天走得路比这几月加起来走得还要多,膝盖青黑黑的,碰了会疼。不过多走点路,不去想它,就好像没有那么疼了。
“请问,您有没有看到过长这样的人?”余丸给路人看通讯器上的图片。
她所得到的答案总结的话只有两个:“没看到”,“这不是omega世界最大抗争的新闻报道图片吗?江不城嘛,我知道他”。
“那,您最近有看到可疑的人在附近走来走去吗?”余丸继续问。
对方不作声地将目光投向她。
明明是这个区她扔下了两个复制人,不可能无缘无故人间蒸发的,余丸继续厚着脸皮到处问。
“请问,您有没有看到过长这样的人?”
“嘿嘿,这不是小知吗?”
——终于,第三天的晚上,她第一次得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嗯嗯,小知?!”余丸握着通讯器,激动得语调都在打颤:“请问哪里可以找到他?”
“噗,你去旁边那个城区咯,他就在路边。”女人不怀好意地坏笑了一声。
余丸已经走到了第三城区的边界,再过去的第四城区,比第三城区的夜晚来得更早,从现在这儿就可以窥见那边一排排亮起的霓虹灯,它们一闪一闪着,非常漂亮。
“路边?是哪一条路的路边?” 她没有明白意思,想问得具体一点。
女人盯着余丸,眨了眨眼睛:“你真有意思。”
见她一脸的茫然,女人笑得更开心了:“哪个路边,哈哈哈……哪个路边热闹就去哪边咯。”
这回余丸立刻反应过来了,她是跑着去第四城区的。
人潮中穿行,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华灯初上,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刺鼻的烟味、泛苦的酒精味,眼前的一切都让余丸想骂脏话。
实在跑不动了,停下来擦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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