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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一边用绷带给追命包扎,一边说道:“大公子也是昨日刚回,破获了一起拐卖孩童的案子。能找到家的都送了回去,只一个小姑娘情况特殊又无家可归,被大公子带回来了。”
追命耐心的听着。带被拐的孩子回府,这根本不算什么。找得到家的送回去,找不到的好好安抚再给找个好人家收养便是。神侯府的小厮也是见惯了滔天大案的,若不是特殊,不会拿出来说嘴。
果然,小厮继续说道:“那小姑娘发着高烧,神志不是很清楚,就抓着大公子的衣襟不松手,强扯就哭得撕心裂肺的,可把大公子给闹得不轻。”
“哈?”追命来了兴致,“那孩子现在可还在大师兄那?”
小厮一脸“就知道您感兴趣”的样子,“自然在的,谁能拿一个生着病的小孩子有什么办法,听说昨夜大公子抱了那孩子整宿,都没得休息。”
追命一直觉得这位“小大师兄”太成熟、太聪慧也太过清冷了。若有机会,他会故意逗他开心,逗他生气。现在有个让他毫无办法的孩子出现,追命还真挺想看看的。想到那清冷如月光的少年被磨得亲自带孩子,啊,忍不住了。
追命自己接过绷带,三下两下缠好,“你不用管我,我去大师兄那里看看……”
小厮感叹,三爷的轻功真是好得很啊。
……
追命到小楼时,专门请来的“哑科”大夫正给那小孩诊治。
“哑科”不是医治聋哑,而是医治小儿的大夫。因为小孩子不会说话或者话说不清楚,所以称为“哑科”。
一番诊治后,大夫得出了情况已经开始好转,过不了多久就能清醒的结论。
无情让小厮把大夫送出去,对着一脸看好戏表情的追命无奈的道:“三师弟回来了。”
追命应一声,心里乐开了花,现在这个一脸无奈、衣襟不整的少年可比平时仪容一丝不苟,时常面无表情的“大公子”鲜活多了。
“大师兄辛苦。”追命笑道。
无情老不自在的哼了一声。
追命简直要大笑出声了,努力忍住,这样的大师兄,简直能用“可爱”来形容了。说到“可爱”……
“哎呀,这小囡囡生的可真好。”追命感叹一声。
时下富者家财万贯,贫者无立锥之地。这好人家的孩子几乎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像无情怀里这个,虽然闭着眼,但皮子雪白,睫毛纤长,头发浓密顺滑,小手上的指甲都是精心修剪过的。和普通人家到处疯跑瞎玩的孩子很不一样。
追命作为捕快,下意识的就去看这孩子的衣饰,一看之下又是一愣。这孩子竟是穿了一身道服。
宋人笃信道教,虽有在家修士闲居也穿道服,但给这么小的女孩穿道服的还真没见过。很有可能是哪个方外之人养育的孩子了。
无情见追命看这孩子的装束,“还有更奇怪的呢,你看看这衣服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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