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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走走这次答应得特别乖巧。

门夹了一丝冷风啪地关上了。

处走走才突然觉得房间里是暖的。

顺手把饭桌上的收音机打开。

小时候养成的吃饭听收音机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收音机传来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

温柔的粤语浅浅地传进耳朵,像是羽毛在耳边轻轻擦过。

机器带了一丝杂音,不过倒是增添了些许年代感。

听到这首歌,处走走忍不住停住脚步,想起来她和苏渭城在CD店的那天,听到的那首陈奕迅的歌。

他从来不说话,却默默留在了她的身边已经这么久了。

即使她没有回答。

直到手中的热水杯发烫灼烧感传到手指,使得处走走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杯子。

处走走才从记忆中走出来。

忍不住发笑。

原来这个男孩不知不觉已经住进她心里,她自己都还不知道。

结婚的日期近在咫尺了。

要和这个温柔的男孩子共度余生了吗。

也许心里那只蝴蝶也该飞走了吧。

仰景舒,她心里的那只蝴蝶。

她几乎都不曾真正走近过他。

但是看见他被雨淋湿了,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撑伞。

看见他落魄地只吃得起泡面,她想尽办法帮助他,甚至不惜伤害苏渭城。

好像青春期的小女孩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偶像随意置喙。

幼稚又固执,毫无道理可言。

可是苏渭城,却温柔地责怪她隐瞒实情。

她知道,她的行为伤害了他。

嘴上逞强,但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眼神里藏了落寞,仿佛明朗的眼眸被蒙上了一层灰。

像被困在化石里的昆虫。

明明被困住了,也没有舍得挣脱。

真是个傻孩子。

苏渭城,这个温柔不像样子的男孩子。

她怎么舍得辜负他。

所以呐。

仰景舒,就这一次。

后会无期。

☆、俗人

处走走去超市买了排骨,回来煲汤。

虽然在做饭这个领域处走走实在是没什么造诣,但是这种事还是不想假手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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