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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imes it feels no one understands

I don't even know why I do the things I do

When pride builds me up till I can't see my soul

Will you break down these walls and pull me through

“是我挺喜欢的一位女歌手,这是她的第一张专辑,讲的是一个个旅人的故事。”

“突然想起来,这首歌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歌名倒是很适合现在。”

“什么?”

“《Journey》。”

Journey。

旅程。

那是他是怎么理解的呢?

易辙记不清了,但他确定他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因为他记得,他在歌曲的后半段便睡了过去。

流淌的英文他已经都能听懂,那时候昏昏欲睡,现在却是再清醒不过。

在这个马上要迢迢万里,奔赴远方的凌晨,易辙忽然明白,原来时间是无法逆转的,也是无法以常速追击的,它背着人成就了一切的因果,人们认为自己幼稚,无知,莽撞,却仍对此毫无察觉。

许唐成五年半之前就已经听懂了的歌,他到现在才懂,这便是他们之间,相隔的那六年。

这才是他的旅程。

易辙看着窗外,可是泪水却躲不过歌词的追击。他突然有点恨这种巧合,就像是有个人站在云端,居高临下,在告诉他,看,这就是从开始注定的结局,我那么多年前就给过你提示,可是你没有半点警醒。

六年,易辙想,不就是六年么?他追,他走完。

歌曲落下最后两句,易辙一偏头,看着浑浊玻璃里的自己笑了。

Coze it's a long long journey

Till I find my way home to you...to you

正常的速度他追不上许唐成,他就用两倍,三倍的速度去追。他可是在那个光影下的大台阶前抱着许唐成说过,他跑很跟快,无论许唐成到了哪里,他都能抱到他。

相机里记着呢。

第64章

无故失踪那一次之后,山哥有好几天都没给易辙好脸色。不过易辙被这么对待惯了,除了小心着不再惹山哥生气之外,安安分分,照常该测数据测数据,该验证验证,一点也没受这位大师兄黑脸的影响。倒是可怜了徐壬,夹在两个人之间当传话筒不算,还要逗了这个逗那个,累得够呛。

“这什么?”易辙拿起被徐壬放到桌上的信封和信纸,问。

“一封家书。”徐壬说,“山哥让拿过来的,咱们一人写一封,能从这寄出去。”

家书?

易辙觉得稀奇,他还从没写过这东西。

“快写啊,山哥说这两天写好了给他。”

易辙将那个信封翻过来,又覆过去,问徐壬:“为什么要写这东西?”

“啊?”

这问题,徐壬没答出来,写家书还有什么为什么?

易辙于是把信封随手扔到了一边。

不同于他的无动于衷,徐壬兴奋到在拿起笔前特意去洗了个手,说是要用更加虔诚的姿态去写人生第一封情书。但是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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