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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恩临似乎觉得痒,时不时地乱动。

毓秀单手按住江恩临的一边肩膀,拿起衣服稍微有些重地从江恩临背部的伤疤上擦过,他歪着脑袋问:“疼吗?”

江恩临摇了摇头。

毓秀好笑地又重重擦了两遍:“那你乱动什么?”

江恩临听不懂他这句话,才不管,就是要乱动。

碰过水后,江恩临的皮肤就回到了之前滑溜溜的手感,当真是像田里的泥鳅一样,只要江恩临乱动,毓秀怎么抓都抓不住。

毓秀抓了半天抓得气喘吁吁。

本来他的体力就不好,来来回回地跑了半个晚上,人都快跑没了,好不容易歇了一会儿,结果遇上这么个不听话的熊孩子。

洗澡就好好洗澡,闹什么闹啊?

再这样闹下去,洗个三天三夜都洗不完!

毓秀莫名来了火气,把湿漉漉的衣服往大石头上一扔,伸手就去打江恩临的背。

但他没舍得下重手,只是轻轻拍了两下。

“我都让你别乱动了,你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你这样闹的话,我们何年何月才能洗完澡?”

“洗完澡……”

“对,洗完澡。”毓秀一边说着一边拉江恩临的手,“这里离莱尔郡国还有一定距离,可能需要走上几天几夜,我们到那边后还要找个住所稳定下来,再置办一些东西,总之我们现在得快点才行。”

不然等到临近年关才做这些事,一切都会变得很麻烦。

这里的人注重节日,过年时只想待在家里陪伴家人,到时候他们可能连帮忙修房子的人都找不到。

还有钱也是一个问题。

他身上戴着的饰品应该能卖一些钱,可那些钱肯定远远不够维持他和江恩临今后的生活。

所以他必须在稳定下来后找个长久且靠谱的挣钱的法子才行。

要操心的事太多了,让毓秀有些头疼。

偏偏江恩临不仅听不懂他后面那一大段话的意思,见他拉自己的手,还以为他在跟自己玩闹。

下一秒,一只血红的触手陡然从水里伸出,飞快地裹住毓秀的脚腕。

毓秀猛地一惊,心里正奇怪着这只触手是从哪里来的,便感觉到另一只脚也被另一只触手裹住了。

可是江恩临分明还是人类的模样……

不……

他哪里还是人类的模样?他的下半身竟然变成了八只张牙舞爪的血红触手。

江恩临这半人半章鱼的模样结结实实地把毓秀吓了一跳。

毓秀诧异地张着嘴,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整个人都被江恩临的触手裹住了……

毓秀能穿的衣服只剩下一件背心和一条紧身短裤,为了不打湿这套仅有的衣裤,此时的他和江恩临一样一丝/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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