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页(1 / 2)
他对女儿之所以溺爱,是怕女儿有哪一天就像他妻子一样,离开他。
顾晏城是个特别睿智的人,他懂得身在杀手组织,死亡是他无论怎么掖着藏着,也避免不了的。
他壮大自己,允许女儿习武,在做一切能自保的准备。
但是也不惧死亡和失去,他想在活着的时候,每一天都像是最后一天来宠爱他爱的女儿。
这是多少人都想不通,也一辈子无法懂的智慧——珍惜眼前。
只有不惧山崩,不怕海啸,在狂风暴雨之中也敢潇洒前行,又护住心中暖意的人,才是真的热爱生活。
顾晏城就是。
顾蜜如和他越是相处,越是喜欢这个岳峙渊渟,姣如明月一样的便宜爹。
顾蜜如也极其热爱生命和生活。
她现在就要去,把不自爱不自重,不珍惜生命的兔子灯抓回来,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人。
第56章 、小狼狗
顾蜜如骑马日夜行路, 每天只休息很短的时间,抵达费城用了三天两夜。
她这一次带的人不多,主要是为了将林钟给带回来, 带来的人个个都是甲等死士, 只是逃命的话,几乎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一行人在费城落脚的时候, 晨曦刚刚穿透大地。
他们先是按照之前的消息, 利用搜索的狼犬, 找到了林钟落脚的位置。
但是那一处破庙之内空无一人,顾蜜如他们只找到了一些带血的布条。
林钟果然受伤了,布条上面的血色都不对劲, 显然他不仅受伤, 伤口还化脓了。
而林钟现在根本不在落脚的地方,说明他已经去刺杀水匪了。
顾蜜如看着布条有些揪心。
她脑中系统道:【这次把人找回来,就让他在身边待着吧, 反正他又不懂情爱,就待着也不掉块肉。】
顾蜜如抿紧嘴唇,本来最好的设想是在林钟行动之前抓住他。
但是现在显然人已经抓不到了。
顾蜜如就只好让人赶紧准备商船, 随便买个商号的旗帜挂在了船上。
接着又紧锣密鼓地准备一大堆“货物”。
就差明晃晃地扯上一面大旗,写着“水匪水匪快抢劫我”了。
船只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已经是下午, 在费城的码头上, 他们也碰上了一伙商队,似乎正要从码头出发。
顾蜜如他们没急着行船, 让商队先行, 她本人还没有打扮好呢。
她在费城本地买了一身烟花之地的红纱裙, 给自己细细描画了一个精致妆容, 还买了长琴,在船头摆开了架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