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页(1 / 2)
所以一众小伙伴还有曾经的房东帕拉太太都还没有通知过,贸然上门实在说不上礼貌。
反正我会在纽约呆半个月呢,而且工作时间据说十分弹性,基本只要说一声就可以出门玩,还有老板报销。
不是缺那个钱,但是吸资本家的血真的好爽哦。
虽然有这种想法也证明了我还没有成为资本家,心态仍旧停留在过去的小穷鬼洛克希。
但谁在意呢?
要说现代社会最好的一点,那必定是高科技的诞生——以及外卖的存在!
虽然我以前没住过这么高级的城区,但只要打开Yelp稍微看一下餐厅的评价,按着图片找到自己想吃的东西,再在浏览器上头找找那家店的地址跟外送电话就好了。
我刷了半小时的yelp,终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泰国菜,打电话过去点好外送之后我就再次瘫平,一直到这个时候,乱糟糟的脑袋才稍微的被我放空。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准确的来说,我爹的身份确实把我给打了个措手不及。即便是到现在我也没能真正的冷静下来思考。实际上,我觉得我已经很冷静了。
那可是蝙蝠侠!
就连我这个从小在福克西市长大,大学来到纽约生活的人,都绝对不会对蝙蝠侠感到陌生,他可是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声名鹊起,这些年来一直活跃于超级英雄第一线,轻伤、不、重伤都不下火线的超级英雄,别说我们多常在电视上头见到他了,就说当年纽约的外星人入侵事件好了。
那个时候就是蝙蝠侠使用了公开频道告诉普通民众应该怎么一边保护自己的安全、一边逃离一级危险地区的,对那个时候位于重灾区的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不是我已经有一个偶像了,我可能转头就会粉上蝙蝠侠。
现在却告诉我,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是我那位明面上花花公子的甜心猪猪爹?这怎么可能嘛!十个人里有十一个不会相信的!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我躺在柔软的地毯上,呆呆的凝视着天花板上头的灯光,明亮却不刺眼的灯柔和的将房间映照的温暖柔软。
然后电铃响起了。
肯定是我的外卖到了,我收起自己混乱的思绪,从地上一个腾跃跳起来,快乐的朝着大门而去。
天大地大哪有吃饭大啊,吃饱了再说吧!
我快步地走到门边,快乐的拉开门,然后。
不快乐的盯着面前双手抱胸、顶着一张像是我欠了他五百万并且准备跟我讨债的脸,正死死盯着他姐姐的达米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