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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拉开窗帘之后就回到餐台前忙东忙西,我是看不怎么清他在做什么,但是我有鼻子啊!诱人的香味深怕我鼻塞一样,争先恐后的朝。
我的鼻腔里钻进来,要不是我睡醒之后通常会迷迷糊糊一段时间,我可能已经扒着阿尔弗雷德的大?腿喊饿了。
别问我要不要脸,懒人只要有饭就行了。
这里是天堂吧。
在我毅然决然的搬到哥谭来之前,我闺蜜在终于接受了整件事情之后,还曾经劝阻过我,说不管我爹、我家里都有着什么样的靓仔,都不应该为了美色就这样献祭出生命吧。
那可是哥谭啊!走在路上会被稻草人的恐惧毒气吓到心脏病发、被小丑女的巨大木锤敲爆脑袋、被小丑的随机炸弹跟笑气攻击搞的生不如死等等。
然后我问了我闺蜜两个问题。
“亲爱的,哥谭成为罪恶之都这么多年的时间了,韦恩庄园曾经有出过什么大事吗?”
我耐心的开口,我闺蜜沉默着思索了几秒之后,回答了我:“那确实是没有,毕竟现在都说布鲁西宝贝是蝙蝠侠的资助者,谁胆大包天了去招惹他啊——小丑除外,但小丑对韦恩好像真的不怎么感兴趣。”
“那么第二个问题。”我微笑着开口:“你见过我在除了上课之外的日子出过门吗?”
“呃……”我闺蜜沉默着,咬着牙把我的电话给挂断了,紧接着三天我都没能打通她的电话。
显然她也知道想让一个可以在曾经那个小套房呆上整整七天不出门的家伙遇上哥谭那点事情,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而现在的我比我的闺蜜更加乐观。
跟家人住在一起的好处就是,就算你不出门,你那需要去公司当社畜的总裁弟弟、你那时不时就跟超模约会的老爹、你那每天搭着直升机去隔壁大都会上学的小弟、还有你那在小罪恶之都布鲁德海文担任警花的大哥,通通都能给你贷你想要的东西回家。
有外送我还出门干啥?
更不用说我昨天听见阿尔弗雷德说韦恩岛里有溜冰场、SPA水疗馆、超大泳池、高尔夫球场等等设施,我可能玩个一年都不会腻了。
有这种快乐的神仙日子过,我可以退学吗?
当然了,退学是不可能退学的,光看在我前三年花的那些学费上我也不可能退钱、不是,退学。
言归正传,阿尔弗雷德给我准备的早餐让我认定了我决定搬回家简直就是此生最英明的决定。不管这里究竟是哥谭还是地狱,我都住定了!
半熟的炒蛋中间还夹着融化的恰到好处的芝士,轻轻用刀叉拨开,就能看见金黄色的半熟蛋液伴随着芝士流了出来,酥脆的培根焙煎出了油脂,咬下去咔擦咔擦的声音、伴随着有嚼劲又咸香的味道在口中爆发出来,抹了黄油的吐司片看上去黄橙橙的样子,浓郁的黄油香气狂暴的钻进我的鼻腔中,夺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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