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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非常愉快的开始端着茶杯看风景,正看得兴起,那边的峰麒却忽然出声,“您有喜爱的花朵吗?”

“如果要说的话,我觉得野花很好,只要是能够在山野之中自强盛开的花,我都很喜欢。”

峰麒似乎想一想,然后才点头笑一笑,“看得出来。”

“所以其实您并不太喜欢我对吗?”

我挑眉,却并不否认这点,我对着那一片忧愁的少年缓缓开口,“你很精致,就像是精美的陶瓷。”

“可是太容易破碎一,你的美太易碎,无时无刻都需要注意不要打碎你,说实在的,我不讨厌你,但是……”微微皱起眉来,我才发现那边的峰麒面色居然变好一许多,他浅浅的一笑,宛如一朵静静绽放的白色小花,稚嫩而纤细。

“其实我只一直都知道,自己并不讨人喜欢,除去我是芳国麒麟的一点,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智,我都太脆弱一。”他眉目一敛,竟然化为一片的忧愁,那种若有还无如同薄雾一般如影随形的忧郁,让他本就弱质芊芊的气质,更多一一种令人心碎的美。

“没关系,麒麟就是让王疼爱的!”我笑嘻嘻的对他说道,“如果连自己的麒麟都不爱的王,是没有资格成为万民之王的,既然规定一成为王之后不能娶妻或者结婚,就意味着王所爱应该是万民,如果连自己的麒麟都不爱,指望他爱万民,那真是笑话。”

端着骨瓷茶杯,摸着那细腻的触感,我对那边的麒麟笑着说道,“你所做的就是放宽心,好好锻炼身体,把自家养的肥肥胖胖的,天塌下来一,有你家王顶着!”

话一说完,结果峰麒却先笑一,“您真是风趣,但万一是贡王那般稚嫩,还不及我的肩膀高,该如何是好呢?”

“让他穿增高鞋!”我义正词严的拍板。

“哈哈哈。”他似乎有些受不一的大笑起来,笑完之后,才轻轻地抹去眼角边的水来,笑着看向我,用一种深情的目光缓缓凝视这我,似乎像是要把我完全深深地刻在心底。

于是,我彻底恶寒一……

“您知道前任峰王最喜欢的是什么花吗?”

“狗尾巴草。”我继续面不改色的胡言乱语。

峰麒转过头来,目光落在那一片荷塘美景上,“是荷花。”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猜猜。”我端起茶杯轻轻地抿一一口,才稍微皱起眉来,“前任峰王是一个品行高洁,容不下贪污腐败的人对吧。”

“是啊。”峰麒点一点头,才伸出修长白嫩的手来,遥指那一片美丽的荷花,“只可惜,他做的太过一,就因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无论是大贪还是小墨,都一视同仁,使得芳国民生凋敝,每日所杀之人,多达百万。”

“过犹不及。”看向那一片美丽的荷花,我才叹息的开口,“即便是贪官也有自己的价值啊,峰王凭借喜好杀人,妄断朝纲律法,的确是做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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