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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富清殊的妹妹,他的第三任妻子,有时他会想成亲的次数如果太多,最后是否还存在初次的心动。

至少对他而言,山盟海誓皆付予了最初的人,后面再或有也仅是平淡中的温情。感情会日渐干涸,即便他知晓这对如今的妻子并不公平。

所以也许出于愧疚,他对她加倍地温柔。

但富氏并不这么想。官人是长情之人,她对他道,那一刻冯京发觉了她与富清殊相同之处,她们皆善解人意,脉脉无私,为他的负心寡情找着一道道理由。

久而久之,连他自己亦不禁相信,他是长情之人。

“灯下做针线伤目,我已说了许多遍,”冯京看着富氏搁在榻上的小儿衣裳,褪下官袍道,“你也不必如此节俭,衣裳穿坏了可为他再买两件。”

“一点裂口,很快就补好了,”富氏自动接过他的官袍,收叠起来,“也不纯为了节俭,我是希望莫惯着他,官人可不晓得他有多皮,哪里能穿坏了就给他买新的呢。”

冯京微笑望着幼子,道:“听见了么,你娘亲在说你呢。”

稚子“略”地吐了下舌,蹿出房门去不回来了,冯京与富氏皆忍俊不禁。

两人随意聊了会儿,不知怎的谈到近日一件轰动京师的大案,这案原非发生在汴京,然因量刑上的争执,后来牵扯至了朝堂,官员分成两派,对如何定罪各执一词。

富氏是从姑母那儿听来的,上了年纪的妇人喜爱议论短长,民妇议论街巷里的短长,贵戚命妇议论朝中短长,本质无甚区别,遂连带富氏也一并获悉了前因后果。

“那阿云也方十几岁的年纪,若非被逼狠了,定不会想到举起屠刀杀害自己的丈夫,我以为虽伤了人,然终究是一可怜的女子。”富氏道,她是二十岁嫁与的冯京,至今连鸡鸭鹅豚也未杀过,无法想象一个女子举刀杀|人的模样,却天生在情感里注入了怜悯善良的因素。

“这事并非如此简单,”冯京道,“那位阿云是守母丧期间由长辈强许给韦家,登州知州许遵正是抓住这一点,认为母服未除,应以凡人论,不当以谋杀亲夫论罪。”

谋杀亲夫乃重罪,当绞刑,然宋律规定服丧期间不得谈论婚嫁,许遵以此为由,是为放阿云一条生路。

“审刑院与刑部认为,订婚虽违律,然已成事实,仍属谋杀亲夫,故当判处死刑,”冯京道,“此外,许遵认为阿云有投案自首情节,当减罪二等,刑部以‘于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为由,认为不应减罪。”

这件案子最终上升至翰林学士之间的辩论,两方各有人支持,至今未定夺。

“官人以为阿云当判死刑么?”富氏问。

冯京道:“按律,谋杀亲夫乃十恶重罪之一,若真以此判刑,她应逃不过一死,且她仅因对方貌丑便心怀杀意,连砍十余刀,至断其一指,过于凶狠,此也为刑部认为她不该赦的原因。”

富氏怔怔叹惋了口气,为那名素未谋面的女子感到哀伤,须臾又忆起甚么,道:“可我听闻,王介甫先生作为翰林学士,是支持许遵的判决,认为当减罪论处的,官家向来欣赏王先生,说不定会支持他的意见。”

她仅仅为阿云能否获得一线生机而忧愁,却未注意自己夫君的面色突然起了变化。

王介甫。冯京一日内多次听见这个名字,不禁心底讥嘲,仿佛他便躲不开这个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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