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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婆婆看来,想要成为巫师以后可能遇到的危险多着呢,在附近找个虫子而已,苗笙身上还带着金蚕蛊,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苗笙也是这么认为的,于是他对张奶奶说要帮婆婆炮制重要药材,不能中途停下来,他中午吃个火腿三明治就好,不用再特意准备午饭了。
张奶奶搞不懂药材那些东西,心疼小宝贝中午不能好好吃饭,不只准备了三明治,还有牛肉干巧克力酸奶好几样零食,苗笙拿到个大袋子时一阵无语,怎么越来越像要出去野营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苗笙就起来了,背好水和食物,腰间插着一把小号的柴刀,骑上起名叫皂角的山羊,穿过竹林向后面的原始森林里进发了。
之所以给山羊起名皂角,是因为它的角跟皂荚很像,都是弯弯的末端有个尖尖,颜色也十分相似。
身为起名废,只要被苗笙发现有一点相似度,名字基本上就确定了。
山羊对自己的名字迷惑了好久,直到苗笙找来一只完整的皂荚跟它比划一番,它才认命的觉得有名字总比没有强。
原始森林中古木参天,走进去不长一段距离光线就暗了下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扑面的湿气,泥土和腐败植物的气味,刚开始觉得有点冲鼻子,时间长了还挺好闻的。
在森林里找路十分艰难,好在皂角是山羊,而且是十万大山的当地品种,不但跳跃能力十分出众,只要有一块落脚的地方,它都能站得稳稳的。
苗笙将行李搭在皂角的背上,他则骑在脖子后面肩膀那里,两只手紧紧抓着羊角,也算安稳。
他的灵识全面铺开,让笼罩范围内的虫类成为开路先锋,逢坑垫石头,遇水还是垫石头,在森林里它们好像只能垫个石头,连挡路的枝条藤蔓都要费好大一番工夫才能咬断,还不如苗笙自已挥刀来得快呢。
苗笙头一次对自己的能力有些小不满,就算驭使再多虫类,也不过是群体型弱小的生物而已,有些体力活实在指望不上它们。
在森林里,他的能力最大作用可能就是不用被虫子叮咬了吧,苗笙砍断一条横在眼前的树藤,揉着有点发麻的虎口苦笑。
柠檬和金子此刻才意识到,它们大概是闯祸了,没想到只是弄回点虫子玩而已,却害得主人要跑进这么难走的森林里面来。
苗笙倒没生气的意思,如果不是两小只乱搞,他还没机会学习巫蛊之术呢。
婆婆那人他算是看明白了,端的是铁石心肠,死命钻牛角尖的那种人。
在她看来苗笙不过是复仇的工具而已,别说放多少感情了,如果可能她恨不得把他埋了,等长大以后再挖出来。
她的教导和培养不过是为了让工具更好成长,可别指望她能把全部手段都教给他,以后想学什么,机会还是得自己创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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