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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
我说的对吗?林葳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了。想不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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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囚五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林葳即将要说的话。
林葳掏出手机,像是故意的,他没有立刻接听,而是将亮着的手机屏幕放在面前看了一会。
——他知道,森予的角度,是可以看清来电显示的人名。
林葳无视他此时的目光,按下接听键。
在林葳接电话的空档里,森予默然起身,去了厨房。等他再回到座位上时,手里端着一盘意面,以及一杯水,还冒着热气。
林葳用的是一种低柔又有些怯弱的语气同电话那头的人交谈,如果只听声音,很容易将其想象成一个腼腆内敛又单纯美好的大男孩。
然而事实总是相反的。
这个“腼腆单纯”的大男孩,此时正用一种无比炙热的目光盯着对面的森予。
——他的眼神似乎像是在调情。
在两人不分上下的对视中,林葳终于挂断电话。他道:“你说的没错,我今天的确是去见了卢晓颜,也就是你口中的‘那个女记者’。你猜的这么准,我怀疑你是不是找了人跟踪我?”
他错了。基于二人现在的状态,基本算是同居在一起,平时又是成双成对的出入。森予完全没有必要找人跟踪监视他。
森予凝视着他,幽沉的目光深不可测。“跟踪你?你觉得有必要吗?只要是我见过的人,大脑会立刻将其基本的特征处理成信息并储存,最终成为一组编号或者代名词。不过前提是此人拥有能引起我注意的条件。”
林葳道:“看样子你对卢晓颜也感兴趣?”
森予皱眉,他皱眉的原因是林葳用了一个“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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