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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道:“这滴血不属于死者,也不属于周舒梅和刘炳延。”

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有些诧异。包括正坐在一处不起眼角落里的林葳,脸上也划过一丝微微的错愕。

既然不是刘炳延,霍婷芬或周舒梅的血,那又会是谁的?

难道案发当时,现场还有第四个人?

那这个人究竟又是谁?为什么现场除了一滴血,就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痕迹?

至此,原本看似一目了然的案件,因为一滴血,瞬间变得错综迷离。

可森予此时脸上却洋溢着一丝兴奋的神色。

随即他开口:“目前为止,除了这处血迹,你们还忽略了三个问题。

第一,凶器是一把刃长度为十二厘米的刀。这种刀通常放置在厨房,不可能放在客厅这种场合。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客厅里?显然是有人刻意放在那里的。那人又是谁?

第二,刘炳延口中的‘她’指的是谁?

第三,从死者家到我们发现刘炳延的那条公路,这段距离开车大概只需要十五分钟。我跟林葳线索是在将近四点时遇到刘炳延的。所以刘炳延大概是三点半之后才出的门。我们发现刘炳延时,只是下着很小的雨,根据晏城市今天的降雨时间,下午则是在一点半至三点期间下过一场雨。而三点半之后下了一阵小雨,这种程度的雨不足以将刘炳延家大门到车库这段路山的血迹冲干净。

刚才我提过,刘炳延大概是三点半后出的门,但是地上的血迹只有被三点前那场大雨冲刷,才会不留下明显痕迹。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地,刘炳延是三点半才出地门。这一点可以查刘炳延别墅小区的监控录像加以证实。

死者死亡时间是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而检验科在死者衣服上只检测到了血迹,并没有雨水成分。据此可以推测刘炳延在下午一点的那场大雨前,便将尸体运到了后备箱中,可他却是三点半才出的门。

“那么问题来了...十一点至三点半期间,刘炳延在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啦~

521快乐。无论是工作的,还是在上学的读者,注意休息啊。不要像川哥这样,作死的天天熬夜。

熬夜码字...

下集有予神和林葳单独戏份了。。。

晚安!

第37章 降头术十一

案情分析会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陆凌风本想叫上森予,林葳去吃个晚饭。结果扭头找人,会议室里早已没了这二人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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