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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弥柒看着一群百姓,问回凉最后一个问题:“你就不想念家乡吗?人离乡贱,离开了家乡,想要回来就很难了,祭祀祖宗也不容易,没了家乡就没了根。”虽然她不信这一套,但这一套很流行。虽然河北同样有许多逃荒的流民,不怎么在乎故乡,当总不见得眼前的所有百姓都是流民吧。
回凉噗呲一笑,然后急忙板起脸,认真的道:“我家不是流民,我家在河北几代人了,不过没什么家产,一直都是给地主老爷种地过日子。我家几代人以前是几百里地外的地方迁移过来的,可是,我家现在都以为这里才是我家,从来没有去过几百里地的老家。”她张开双手:“我全家人在的地方就是家乡,谁在意从来没有去过的老家啊。我家若是到了草原,有几百亩地,每天可以吃兔子肉,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谁在乎哪里是家乡啊。”附近的百姓用力点头,什么家天下,什么宗族,什么故乡,那是有钱人、族长和当地官员玩得套路,忽悠人留在穷乡僻壤等死,只要能够幸幸福福的活下去,谁在乎哪里是家乡?
燕弥柒笑了,为了活下去,为了幸福,就要主动的分清道理,抛弃陋习,寻求改变,这才是机灵的人啊。
“而且大越都说洛阳话,乡音都没了,谁在乎家乡啊。”有百姓小声的道,以前还会根据语言觉得这里是外地,这里是家乡,在人人都说洛阳话之后,这最后的一点点家乡的感觉都没了。
燕弥柒看看身边挤得密密麻麻的百姓,这杀人立威的打算是落空了。但她非常的高兴,因为她再一次确定了让百姓过得越来越幸福的大越才是天命所归。
“都排好了队伍,想要去雁门关外的在这里登记姓名!”她大声的叫着,脸上满满的喜悦。周围的大越士卒挺直了胸膛,身上的杀气消失不见,唯有身为大越人的自豪。
城池的一角,一家人聚集在一起,认真的讨论着去留。他们家有些田地,但是不多,十几二十亩吧,与其他人比绝对是地主了,可是家中人口多,一分之下,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若是不去,这胡雪亭定然是要杀人的。”有人缓缓的道,在别的官老爷的心中或许有“众怒难犯”四个字,但在胡雪亭的眼睛中只有良民和死人两种,敢于反抗的人定然是死路一条。整个家族中定然是要有一半以上的人去的,但是,谁去呢?草原毕竟遥远而辛苦,远远比不上留在河北的安稳。
“我去雁门关外!”有人举手,看着老爷的嘴角带着冷笑。
“哦,你愿意去雁门关外啊。”老爷笑着,期盼的看着其余家人,希望更多的人为了家族自愿牺牲。
众人沉默不语,你最喜欢的小儿子一家为什么不去雁门关外,这田地是全家的,凭什么归小儿子所有?
“蠢货!”那自愿的人笑了,鄙夷的看着众人和老爷。
“区区十几二十亩地,却要养活全家五六十口人,这是绝不可能的。”那人说出谁都知道的真相。“老爷疼爱小儿子,家中的好东西都分给小儿子,我们几个什么好处都没有,全家经常挨饿。”
老爷冷冷的看着那人,翅膀硬了,想要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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