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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没有弄到很晚, 夫妻俩今天睡到自然醒也才九点。

迎羡叫了外卖,拿到后去餐厅吃了两口,发现平时比她起得早的人迟迟没有下楼。

奇了怪。

她来到楼梯口, 伸长脑袋仰头问上面的人:“你吃早饭吗?”

往日这种情况, 都是程邀在楼下叫她, 现在身份互换, 感觉还真不太一样。

好像莫名其妙有了个牵挂的人,会自然而然想把吃的留一半给他。

上面没有回话, 迎羡疑惑, 踏上阶梯准备上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却在上到拐角时呼吸一滞。

他正准备下楼, 两人迎面对上, 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这个时常出现在新闻镜头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高达三百天都是白衬衫黑西装打扮的男人,此时却穿着黑色卫衣和灰色运动裤,少年感十足地站在她面前。

活脱脱的一副肤白貌美的小狼狗模样。

迎羡脑袋宕机一秒,他挑起半边眉,一双丹凤眼邪气横生,微笑唇撩人于无形地勾起:“好看吗?”

她显然没反应过来, 他一步步靠近, 带着点蔫坏和无赖,一点不害臊地在她耳边用气声唤了她一声——

“姐姐。”

轰!

迎羡傻了。

脑子里看小说脑补的小狼狗突然有脸了!

别说, 她还真喜欢这样的。

比他穿西装新鲜多了。

迎羡咽了咽口水, 回避他的问题, 招架不住后退一步, 背脊和墙严丝合缝贴在一起。

她定了定心神, 视野里是他性感的喉结, 又忍不住悄悄吞咽了下口水,视线下移望着他身上的衣服问道:“你怎么……穿着我的衣服?”

这件卫衣是她今年春天买的,不分性别,男女都可以穿。

那个时候她热衷Oversize,穿的时候松松垮垮的,没想到穿在他身上却意外合身。

他的长相本来就显嫩,再配上今天的穿着,走出去说是大学生也一点不违和。

“我的衣服都太老成了,你不是喜欢小狼狗?”行动力强的人,在制造惊喜方面俨然比常人高出一筹。

他的手来到她的脸颊,拇指摩挲在她的唇角,“刚好找到这件,就想穿了看看效果。”

“嗯,不错,”迎羡眼观鼻鼻观心,正起神色给予中肯的评价:“看上去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程邀听后嘴角瞬间耷拉下来,掐了掐她的脸蛋:“我本来就没有多老。”

“嗯嗯嗯。”迎羡一副“你说什么都是对的”的表情敷衍他。

毕竟谁都不喜欢被别人说年纪大。

程邀不满,见她神色平平,松开她就要上楼。

迎羡追问道:“你怎么又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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