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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秀脱口而出:“谁说我不喜欢玩,我只是喜欢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玩!”
说完之后,裴秀才意识到她的话容易引起歧义,脸瞬间红起来,低头喝饮料,脑子快速运转——要不要解释一下?
接着就听到光风霁月的陈医生说:“嗯,我和你一样,也是只喜欢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玩。”
裴秀分明感觉到自己的耳朵都烫起来,陈医生是什么意思?也喜欢她吗?是哪种喜欢?
心跳加快,面红耳赤,裴秀很怀疑她现在的症状和她写言情小说里心动的感觉一模一样。
吃完饭,陈誉没有像平时一样马上回医院,他跟裴秀说:“我们去走走吧?”
初冬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如果没有刚才的对话,裴秀应该会全心全意享受康桥大学初冬别样的风光。现在,她脑子里来来回回都是刚才陈誉说的话。
他的喜欢,是那种喜欢吗?
她的喜欢,会不会也超越了以前以为的那种喜欢?
原来的世界里,裴秀虽然已经二十八岁,但是从来没谈过恋爱。
或许是因为家庭的原因,裴秀并没有同龄人那种情窦初开的感觉,那时候她满脑子想着怎么赚钱养活自己。
经济自由之后,她更加没心思谈情说爱,一个人已经能够保证很高的生活质量,她不认为需要其他人来影响她的日程。
一定是因为这一年她已经拥有前世她梦寐以求的美满家庭,也不用为生计发愁,还能坐在校园里当一个纯粹的学生。所以想把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经历一遍。
恰好陈誉特别符合初恋的形象。
人长得帅,自身条件无比优越,有才华有实力。
这段时间,裴秀做起老本行,写青春都市类的小说,男主角的形象几乎是照着陈誉写的。
裴秀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不用紧张,不要胡思乱想,你只不过是在找感觉,写出有灵魂的小说。
想到这里,裴秀下意识地摸住书包里随身带着的剧本初稿。
“秀秀,你最近是不是在写《森林纵队》的第四部 ?”
“啊?没有啊。”
“可是我看你最近这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要在书房里呆到很晚。”
“不是……我就是随便写点东西。”
裴秀有些心虚不敢看陈誉,因为昨天晚上她的小说正好写到男女主角的暧昧举动。
女主角被暴风雨困在男主角的家里,浑身湿透的她,洗完澡,只能穿男主角的衬衣。
白色衬衣往身上一套,旖旎的风光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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