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8页(2 / 2)

加入书签

陈誉和耿小磊远离十字路口后,大壮站了起来,绕着焦急又自责的裴秀转了一圈。

裴秀喜笑颜开,“大壮,你没事啦?”原来狗子和人一样,也会偶尔耍耍小脾气呀。

要是人类和狗类的语言相通,裴秀听到大壮的吐槽,表情一定会一言难尽。大壮朝陈誉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神有些心虚。因为它刚才的行为实在是有些对不起人类对狗类的赞扬——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隔着几十米,大壮不仅闻到原主人熟悉的气息,也听到他的声音。它本该开心地冲上前,和他团聚。但是它却没有,它选择躲在柱子后面。哼,它才不是背叛原主人,还不是因为身边这个女孩太不让它省心。身为一只道德感很高的狗,除了帮助警方抓走私文物的犯罪分子,它也爱护弱小。瞧瞧眼前这丫头,天天一副傻乐的样子,其实它能感觉到她非常孤独。

再看她周围,不怀好意的人很多。

虽然它不懂人类语言中的“离婚”“二手货”是什么意思,但是它知道不少不怀好意的人,徘徊在那丫头家附近。昨天晚上她熟睡的时候,它就吓跑了两个想翻墙而入的坏人。他们还说,改明儿用耗子药来药死它,再实施下一步计划。

呵,愚蠢的人类,是在看不起谁?它会吃耗子药?

总而言之,看在那丫头是它的救命恩人的份上,它总不能看着她日子过得太艰难吧。

当然,它心里也特别舍不得原来的主人。好难过……

“好啦,知道你不爱逛街。那我们去慧琴姐家玩玩吧,顺便蹭顿饭。”

呵,自以为是的丫头!

高灵再次来到通往落夕镇的必经之路。已经是九月下旬,前世的这个时候,她和高兵都顺利入学,不像现在这样只有高兵继续上学。但是她一点也不着急,心里还盘算着等到她想等的人,就能去省城,这样一来,还能比前世早几年去省城。

再看高兵现在每天放学还跟她炫耀——他能上学,她辍学。

可笑至极!

就在高灵浮想联翩的时候,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男子出现在她的眼前,定眼一看,瞬间心花怒放。

陈誉骑车很快,特别是这段路上行人很少的地方,没曾想在下坡最急的路段,突然冲出来一个人。眼看就要撞上对方,陈誉将车把手一拐,连车带人,几乎要栽进旁边的河里。

“啊!当心!”

即便是十分危急的时刻,陈誉依然能听得出来身后这个女声有些造作,真烦!

高灵看着年轻男子的背影,抑制不住激动——一会他掉进河里,她第一时间去把他拉上来,再带他回家,换上大哥之前从省城带回来的衣服……从此以后,她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