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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说了吧,昨晚高亮他妈想趁裴秀不在家,去她家里偷钱,结果从墙上掉下来,胳膊和腿都摔断了。送到镇卫生院,人家说不能耽误,得马上送市里的医院去治,要不然以后可能成为瘸子。结果送到医院,没钱交医药费,高亮他爸心疼钱,让医生稍微包扎处理就行。”
“啊?不会吧?高亮妈竟然偷裴秀的钱?高家没钱看病?不是说裴秀拿了三千块钱出来,高亮才跟她去领结婚证吗?”
“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刘凤兰那么势利的人,竟然同意大学生儿子娶裴秀,不就是惦记裴秀过去三年赚来的辛苦钱吗?高家没钱看病,也没啥奇怪的,高亮比谁算得都精,之前裴秀的三千块,肯定大部分都落他口袋里了。
“我也觉得是这样!刘凤兰两口子之前估计是想先从裴秀口袋里扒拉一部分钱出来给高亮在城里吃香喝辣,充当上等人,他们在家里慢慢把裴秀剩下的钱掏光。”
“没想到裴秀也是个有脾气的,在他们家受了一个月的气,再也忍不住,回家了。高家人看到裴秀回来后,顿顿吃肉,肯定觉得裴秀花的是他们的钱。趁着裴秀不在家,半夜去偷钱,没想到裴秀养了只会看家护院的好狗。”
“……”
落夕镇的热闹,裴秀不得而知,因为此时的她已经在陵城住了一个晚上。
招待所的条件实在一言难尽,昨晚和蚊子斗争了大半夜,睡得一点也不好。裴秀坐起来,看着墙体有一半露出砖头的房间,非常不适应。
这个年代,确实是处处有商机,她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原来的房子车子,她想再次拥有并不难,可她不是很想奋斗啊,就想享受原来外卖到家门口的便利生活,而不是住这种连卫生间都是公用的招待所。
哎!
沮丧了一分钟,裴秀再次抬起头,说服自己即来之则安之。没准这个世界里的她,会比以前幸运一点呢。
比如昨天,她竟然不知道现在住招待所还要介绍信,差点沦落街头的时候,又遇到火车上坐她旁边的帅哥,他似乎是送一个长辈来住招待所。
也不知道招待所的服务员是看他长得俊,还是因为他浑身上下绝非普通家庭出身的做派,之前对她横眉冷对的表情,瞬间笑得跟朵菊花一样。
为了不露宿街头,裴秀也只能不要脸。
“陈誉,招待所非得要介绍信才能入住,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开介绍信了,你能帮个忙吗?”
陈誉和他身边的长者都转过身来看着裴秀,陈誉微微蹙眉,长者则是好奇地打量裴秀。
虽然在同一辆火车上挨着坐了大半天,但是两人自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过。裴秀其实很想问问旁边这个外表俊逸但是却透着生人勿近气场的男人,他的狗是在哪里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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