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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着他手上的书,笑问道“陆翊,你学医的啊,我妈妈以前是护士,不过我喜欢摄影,你以后做了医生,我可以给你拍穿白大褂的样子、手术台上的样子……”

她不懂手术室里的情况,不懂学医的严谨,她真想和他说话,趁他看完书起身离开时追过去,没话找话地谈着他和她的未来。

在陆翊还不是她的男朋友时,她已经在思考他们的未来,她一帆风顺的人生中,从未如此认真地想过一件事。

陆翊还是那么冷傲,头也不回地走开,他的腿长,迈步快,很快就将她远远甩开,根本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大院里长大,谭璇的发小基本都是男孩,即便管教再严,宋世航、叶锦天几个十六七岁之后什么地方都敢去,混夜店喝酒、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也是常有的事。

知道她表白被拒,宋世航带上好几个发小,一水的大院子弟仗势欺人惯了,在路上将陆翊拦住,逼着要陆翊承认谭璇是他女朋友。

陆翊的气质从来和他的人一样,倔强,清傲,越是逼迫,他越是不肯屈服,拒绝得非常干脆。

结果换来宋世航等人没轻没重的一顿揍。

宋世航这些发小的帮忙不仅未能让谭璇如愿,反而让陆翊对她更排斥,他顶着一脸的伤和嘴角的乌青,神情冷漠,清傲不减,告诫道“像你这样的大小姐,不要再拿我开玩笑,你可以去找别人玩个够,只是别再来找我!”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谭璇解释,她从未喜欢一个人像喜欢陆翊那样认真,她已经规划好了以后的生活,她要一直一直都跟着陆翊啊!

“我的朋友做得不对,我会去教训他们,是我错了。”谭璇试图挽回,急道,“他们多管闲事!”

陆翊冷笑“离我远一点,我也是认真的。”

“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真的喜欢你?”她被逼得直想哭,平生第一次和女孩一样哭鼻子,最喜欢的那个人不相信她的喜欢。

陆翊看了一眼她脖子上挂着的相机,将自己手里的医学书籍合上,郑重其事点头道“好,如果你能考上海城医学院,考进我的学校我的专业,放弃摄影,学临床医学,我就相信你。”

一个学艺术、以摄影为平生最大爱好的女孩,让她去学临床医学,这是一条太艰难的路,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选择。

见她睁着眼睛惊讶不已,陆翊反而微笑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嘲讽道“你不是说你第一喜欢我,第二喜欢摄影吗?怎么,你的第一喜欢只是随口说说?话我也会说,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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