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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才刚心意相通,就没得见面,真真是堪比牛郎织女。
看她满眼的依赖和不舍,沈放简直要溺死在她的眼眸里,“陪你看,我哪都不去。”
想了想又道,“正月轮值,我也不必日日守在宫内,到时自会想办法去见你。”
他边说边牵着她出了假山,登上了高高的石亭。
从此处远望,能将半边的天空尽收眼底,也是观看焰火的最佳之处。
就见林湘珺不高兴的小脸瞬间灿烂了起来,在五彩斑斓的华光映照下,就像颗流光熠熠的宝珠,叫人只想藏起来不与外人道。
她的眼里满是期待:“真的吗?”
“何时骗过你。”
“那我想看花灯,小的时候爹爹带我和哥哥赏过一次花灯,可惜我那会身子弱,走到一半便病倒了,花灯也没赏完,之后祖母便再不许我上街。但我最近病情好多了,想来上街也不碍事了,五哥哥带我看花灯,好不好?”
若是撒娇卖惨也是一项天赋,那林湘珺无疑是天赋异禀。
她不用掐着嗓音,也不用搔首弄姿,只要用那双人畜无害的眼睛看着你,再加一句好不好,便是要他摘星捞月都说不出半个不字来。
“好。”
“那我们可约定好了,上元夜不见不散。”
两人就着漫天焰火说着话,眼看着火光都快散了,她才想起来这次进宫最主要的事。
赶紧摸出袖子里的荷包,塞到了沈放的手中,“我闲着无事可干,绣了个小玩意,也不知道五哥哥喜不喜欢。”
沈放是知道的,她从来不碰针线等物,说是无事可干,却一定是用尽了心思。
一手捏着荷包一手抓住了她的手,果真瞧见几根手指上缠着细棉布,“我不爱戴这些玩意,以后不要做了。”
“可我听说,若是亲手给心爱之人做荷包,两人的感情便能长长久久。”
林湘珺脱口而出,才发觉那个在她看来羞于言表的词,好像也没那么难以启齿。
“哎呀,你不喜欢就算了,还给我。”
沈放紧紧地将荷包捏在掌心,不让她拿走,更是因为那几个字,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送了人的东西哪还有拿回去的道理,还是说,你后悔了。”
后悔?她就不会写这两个字!
“你先看看喜不喜欢,我手太笨了,学了几日总是做不好,你先将就着玩,太丑了就不要戴了,等我变厉害了,以后做个好看的再给你戴。”
沈放抬了抬眉,他倒是不信了,什么东西能被一而再的说丑。
便举起就着宫灯看了眼,只见湛蓝色的荷包上绣了两只类似小鸡的动物,好似在啄米?
虽然他不太懂为什么送人要送小鸡啄米图,但在心里给她想了个理由,或许是初学者这个比较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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