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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因为他写的内容可信度高,我才觉得,对于人类来说挺可怕的,这种可怕不是感官上的怕,是因为他遇到的事,每个人都可能遇上。
作为人类的话,我可能会感同身受,奈何我不是人类,所以只能替人类感到可怕了。
杨新立的文采不错,读他的‘自述’,跟看黄载江的小说差不多。
他今年24岁,在省内读的大学,毕业到首都来闯荡,房产经纪是他得到的第一份工作。
新人嘛,在哪一行新人想出头都没那么容易,日子不好不坏,工作忙中有乐趣,他的生活与‘惨’无关,普通的人、做个一份普通的工作,和同事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家里边父母都还没退休,每个月会给他寄点生活费。
他的生活和千千万万的平凡人一样,直到有一天晚上,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那天同事晚上聚餐,他因为中午吃坏了肚子,一下午和卫生间干上了,虽然吃了药好些了,但下班之后的聚餐只得免了。
他走路打晃,一路‘飘’着回到住处,到家就回屋小补了一觉,结果半夜饿醒了。
他在自述中说,之后的每一天,他都非常后悔那晚做的愚蠢决定,他给女朋友打电话,说他病得厉害,想喝口热粥。
实际上他只想叫女朋友过来陪陪他,人在生病的时候,心灵总是比较脆弱。
他从晚上十点等到十二点,女朋友最后一次和他通话,是告诉他,她已经到地铁站了。
半个小时的路程,什么事会让她耽搁这么久?而且她的电话之后就一直打不通。
杨新立心里开始不安,他给女朋友的室友打电话,她们说她晚上的时候出门了。
也就是说,他女朋友自从进入地铁站便不知去向。
然而当时地铁站已经关闭,他想找人也无处去找,他叫了朋友帮忙,两个人在出租屋到地铁站这段路上来回找了两遍。
女朋友失联时,刚十点多一点,时值盛夏,小区到地铁站这一路上,纳凉的、溜狗的、下棋的、吃路边摊的,人可不少,他觉得她遇上抢劫的可能性很小。
在地铁里边,肯定更安全。这是他当时的想法,后来他知道自己大错特错。
他的女朋友在那晚离奇失踪,没有留下一句交待,也无迹可寻。
内疚和后悔对人类来说是一种酷刑,他千万次地想,如果他没有打那通该死的电话,一切糟糕的事都不会发生。
他那段时间神志恍惚,上班无精打采,工作总出岔子,所以当他说在地铁上见到了他女朋友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那是幻觉。
尤其是他说的情况,在正常人看来不可能发生,他看到女朋友趴在地铁车窗外,透过窗户看着他。
列车启动前,有工作人员看着,启动后更不可能有人趴上外面的窗户,而且列车高速行驶时,扒着的人怎么保证不掉下去?
但杨新立非常肯定自己没看错,从发型到穿的衣服,再到手腕上的手表,他全都看清了,那块手表还是他给女朋友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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