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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她的那枚排骨发夹。
她有好些天没见到这发夹了,没想到跑到这里来了。
冷不丁想起孟繁臣的那些荤话,原意脸一冷,抓起发夹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丢完,紧盯垃圾桶看了几秒。心思微妙地转了几转,她又俯身给捡了起来。转手锁进了梳妆台的抽屉。
还没出卧室,原意就远远闻到了一阵馨香。那是属于食物特有的香气,轻易就勾出了馋虫。
餐厅里,孟繁臣已经把早餐煮好了,正在摆桌。
如果非要说便宜老公回来有什么好处,那就是原意再也不用为一日三餐发愁了。
原意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原家家底殷实。原老师自小过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厨房技能半点没有,平时连煎个蛋都不会。
孟繁臣没回来之前,原意工作日中午在学校食堂解决午饭。晚餐自己点外卖。周末回父母家蹭饭。一日三餐就这么应付过去。
可孟繁臣不同。他这人对吃食尤其挑剔。参加工作以后就开始给自己烧饭。在梵于支教的三年,他也一直自力更生。碰到恶劣天气,学生滞留学校。他还得给那群孩子张罗饭食。这一来二去的,厨艺自然就练出来了。
孟主任一回来就承包了厨房。原意就只管坐餐桌上等吃的。
今天的早餐很丰盛,油条、南瓜饼、吐司紫菜卷,外加燕麦粥。
原意往餐桌上扫了一圈,毫不犹豫地将爪子伸向了南瓜饼。
“洗手了吗?”孟繁臣直接打掉原意的手,音色冷冷清清。
“早就洗了。”原意抓起一块南瓜饼,咬了一口。
表皮金黄酥脆,内里软糯香甜,口感极好。孟繁臣这厨艺不去当大厨都可惜了。哪天他要是失业了,靠着这手厨艺,他分分钟就能东山再起。
原意小口咀嚼着,眼角眉梢遍布满足。
她拉开椅子赤喇喇坐下,见孟繁臣还杵在厨房。当即催促道:“孟繁臣你快点,你今天第一天上班,别迟到了。”
孟繁臣抬起手腕,垂眸瞥了一眼手表,银色表盘折射出清淡细碎的冷光。
他音色舒缓,不疾不徐,“还有四十分钟,来得及。”
说着就摘掉了围裙,坐下和原意一起吃早餐。
孟繁臣这人做什么都神速。他解决完早餐后,原意还剩半碗粥没喝。捏着调羹小口小口往嘴里送,跟小仓鼠进食似的,特磨蹭。
这姑娘刚还在催他,也不想想她才是拖后腿的那个。
他回房间换衣服。
片刻以后出来,换了一件清爽的湛蓝色衬衣,版型挺括,撑起他完美的身材,肩线流畅。黑色西装裤熨烫平整,双腿笔直修长,皮带将腰身束得瘦削,力量十足。
原意觉得孟繁臣一定是最适合穿衬衫的男人。衬衫西裤一上身,再配上银丝眼镜,厅里厅气的,活脱脱的资深老干部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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