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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前途无量。她不愁没有生计,有的是人愿意花大把的钞票来博她一笑,她有名车别墅、佣人司机、锦衣华服、金银珠宝,她被优渥的生活宠坏了,不能回到从前贫穷的日子里去,她也是穷怕了,所以趁着年轻,很快结婚。

之后离婚,获取大笔财产,再结婚,离婚,一共三次,她已经成了名媛,但是名媛也总会老的,当她拥有了足够的财产的时候,她就开始寻欢作乐。

从前是她服侍别人,现在,终于也可以轮到别人来服侍她了。她喜欢年轻美貌的男人,喜欢他们强壮有力的臂膀,牢牢抱紧她的时候,她会有窒息的快感。

青春一去,永不回头。她冷眼旁观着无数人重复着自己的老路,无悲无喜。

看上温怀光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他年轻美貌,而且看起来温文尔雅,是少见的有君子之风的男人,她开始不动声色,娱乐圈是怎么样的一个大染缸,她会不知道吗?

温怀光的消息逐渐传了出来,出乎她预料的,评价非常正面,敬业、演技精湛、磊落大方,也很少会有明星愿意在公共场合抱一位临产的孕妇去医院看病,但是他做了。

他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这样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陆琳身经百战,看过千古一帝,就能断定他是一个绝色尤物,是那种能在床上把人伺候的j□j的人物,她觉得自己的心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她那么迫切地渴望得到他。

她的意思透露出去没有多久,就有人愿意来讨好她呵,千万别小看陆女士今时今日的能力,让一个明星红到发紫还是身败名裂,全看她高兴。那个人就是肖泽,陆琳曾经对他有过兴趣,但是睡过一晚之后便发现其实索然无味。

这样英俊的男孩子她见过太多了,也渐渐乏味了起来,但是她对温怀光,充满了占有的征服欲。

可是她失败了,第一次败得这样惨烈,她看得出来温怀光的本事和潜力,很显然,他身上透露出一股诱惑人的气味,只有同类才能够闻得到,那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因为他们都靠皮肉吃饭,都在某些方面别具技巧,她之所以能让那么多男人迷恋她的,可不是只靠一张脸。

但,他拒绝了。而且以那样激烈的方式,陆琳敢确定,他当时真的会杀了她。

上一次的退让,并非放弃,正好相反,她被激起了强烈的征服欲,但是这一次,她没有采取那样激烈的方式,她是一个好猎人,有足够的耐心等待。

如今,是时候了。

陆琳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媚笑了一下,然后按下了电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想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她舔了舔嘴唇,似乎有些迫不及待:是收获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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