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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不愿意和我离开这里?”他说着,拉住她的手。

“我们会一起走过很多地方,好的坏的,从污黑的沼泽深处到夜里繁星闪耀的高原,牵着铃驼穿过荒漠,乘着小船游进湖心,我会用我的剑护着你,再将经历的所有化作纯粹的力量……”他大概有很多话想说,而声音也从最初的颤抖化为坚定。

这大概是因为剑士已经明了感情的终结。

“那你又愿不愿意留在这儿呢?”她反问着,轻轻拨开了他的手。

“这儿没有外面的风沙,大可安宁度日,岁月静好,但这不是你想要的,因为一名剑士的剑只有在战斗中才能得到磨砺,才能够不断成长,你只有不断流浪才能完成你的使命,这是你的理想呀。”

青年安静注视着她,目光恍若从前,但不论再怎么掩饰那双橙红色的双眼也改变了,褪去了所有的茫然彷徨,坚定而纯粹。

但他仍旧困惑着,难以抑制问道:“那你为什么还愿意和我……”

“怎么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分手、咳,我觉得你以后大概能变成一个传奇,好歹睡一次,否则我这场恋爱未免太亏了,”她上下扫了扫阿代尔,嫌弃道:“本来就是个身无分文的家伙,现在连唯一值钱的东西都还给你了。”

“分手?”他的表情霎时变得冷酷。

“对呀,好聚好散,说白了如果不是发现你不太对劲,我也不会和你做什么,你不会觉得哪怕你启程继续流浪而我也会在原地等你吧?这样对于双方的太残忍了,阿代尔、不对,你叫什么来着?”

“卢蒙,”他特地说明道:“没有姓。”

她点了点头,说道:“很好,我会记住你的名字,卢蒙,你的事儿乌苏姆已经提前告诉我了,不得不说你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而同时你有具备与此相应的品性,继续踏上你的旅程吧。”

“为什么要分手?”他还是坚持。

“因为你还年轻,你二十岁的时候就能因路过海边而被王女一见钟情,阴差阳错之下来到我的地盘,但是卢蒙,你以后的路可还长着呢,我只是你的初恋,不代表会是你的归宿,往后你遇到的女人多着呢,异地恋可是最要不得的。”

乌苏姆这条鱼吧,其实要比大家想象的更聪明,也更懂事。

虽然海族因为一夫一妻制导致男鱼的占有欲更加强烈,但这种强烈有一个度,那就是不越过伴侣,毕竟女尊男卑的传统已经深入骨髓,所以乌苏姆在搞到解咒药水之后先是找了都璐,征得她的同意后才把东西给了卢蒙。

卢蒙,一位来历神秘的人类剑士。

他确实是人族,而且在这样的年纪就拥有极其出色的魔法造诣,放在整个西大陆都是出类拔萃的英才,简直就是未来的传奇预备役,之所以现在名声不显只是因为他才刚刚出道——换句话说就是勇者刚出村,顶多才经历了几个不大不小的副本,打败了一些说强不强说弱不弱的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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