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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让你送水果就没去,”迟大宇理直气壮,“回来跟你说人小伙子怎样怎样的你也不信。这回爸来洗碗,你去送,没意见吧?”
迟雪默然。
心想你这是要去送汤吗,明明是烂地里见着一个好萝卜,非要我去拔一下试试。
但真话终究不便说不出口,只得心情复杂地接过这活。
借着要上厕所的借口,又急急忙忙上了楼。
重新描了眉毛、涂了口红。
一个马尾拆了又扎,扎了又拆,来回得有四五遍才满意。
等迟大宇忍不住在楼下催,她才又装作不在意,换了早上的旧外套慢吞吞下楼。
“怎么不换个外套?”
果然。
迟大宇一见她穿得朴素,瞬间一脸失望,“这颜色灰扑的,你这么白净、都给衬得黑了。之前不买过一白色的吗?”
“又不是去相亲。”
“但人家挺帅一小孩……”
“不是小孩,”迟雪听出自家老爸话里话外的恨铁不成钢之意,终于忍不住插嘴,“他都二十五了。”
就算因为瘦高所以看着年轻,但也不能说是小孩吧?
“那不是比你还小一岁多?”
结果不说还好。
一说,迟大宇又算起账来,眼神瞬间一亮:“但不对啊,小雪,你怎么知道人家多大的?”
“……”
“难道你对人家已经有意思了?偷偷背着老爸了解过?”
“没有的事!”
迟雪哪还敢再说话,赶紧提起保温盒、一溜烟跑了。
跑出门。
还听见迟大宇在背后喊她:“等等,爸就问问,你别跑啊——”
“看路、过马路看路——”
声音大到她跑上公寓楼二楼,还隐隐能听到“回声”。
*
而迟雪对自家诊所正对面、这栋老公寓楼的记忆,其实仍停留在很小的时候。
那时她还是个开朗的小女孩。
会经常和附近的小孩跑上跑下玩捉迷藏,互相串门也是常事。
偶尔相熟的邻居家里飘出饭香,便会互相送些个下酒菜或汤汤水水。他们这群小孩则成了负责跑腿的“专家”。有时能拿到个五毛一块的跑腿费,买两根麦芽糖,就跟路上捡了彩票似的,一个个乐得牙不见眼。
其中,就数她和黄阿姨家的那男孩,一个乖过头,一个最机灵,从来都是拿的最多的——她甚至还记得那男孩比她要小几岁,因脸上从小长雀斑,怎么涂药都不见光洁,因此附近都叫他作“麻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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