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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大锅中的第一道菜几乎是同时做好的,分别是白切鸡与香蕈炒鸡球,盛出装盘之后,便要送到围观的老百姓面前,先让众人嗅其香,再每人发一双筷子,令他们一一品尝。

盘子从花小麦面前掠过时,她便略略吸了吸鼻子,将那两道菜的香味稍作比较,心中就有了数。待得筷子递到眼前,她却是朝后一退,摆了摆手,笑着道了声不必。

周围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地在耳边响了起来。

这白沙沙的肉,少滋没味,谁耐烦吃它?酱料也配得离奇,不香,不香!

唔,正是,真个要说起来,还是那香蕈炒鸡球更美味许多,柔嫩爽滑,鲜香满口呢!这饮食世家的名头,果真不是盖的!

更有甚者,只不过尝了拇指大小的一口,居然言辞笃定地下起结论来:喏,你们只瞧着吧,那姓谭的,今儿十之*,要输得裤儿也没得穿!

花小麦闻言,便四处打量一番,蓦地领悟到什么,眉头便轻轻蹙了一下。

这样的比试好似有点不合适吧?

思索间,耳边忽闻有人唤她的名,她回过头,就见住在火刀村河边的酸秀才文华仁,正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隔着重重人群,跳着脚地冲她招手,不等她开口说话,已是三两下挤了过来。

小麦姑娘,你也来凑这热闹?文华仁笑嘻嘻地同她打了招呼,又偏过头去冲花二娘也点了点头,没想到咱们竟能在这里遇见,真个巧了!

你怎么在这里?花小麦莫名其妙地瞟他一眼,随即恍然大悟,似笑非笑地拖长了声音,哦也对,好容易有个能不花钱吃白食的地方,你怎会轻易放过?想必多半是打算今日在这儿吃个饱吧?

文华仁脸上有点泛红,抬起手来使劲摆了摆:小麦姑娘,你莫要笑话我,我今儿是进城来买书的,正巧遇上这位姓谭的师傅,与那天胜街东昌阁的黄老板比试厨艺。便站下看了两眼。说起来,今日咱村儿来县城的人还挺不少,方才我还看见关家姑娘来着你和景大嫂可是与她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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