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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表哥,我喜欢你,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你不要后悔好不好?那个女人,她根本不喜欢你,她贪慕虚荣,贪图荣华富贵,早就和陆则勾搭在一起了!摘星楼里,陆则看见我了,他其实看见我了,但他只想救江晚芙,他们早就私相授受,存有私情。江晚芙有一个丫鬟,叫云彩,她和陆则的大丫鬟绿竹,是亲姐妹,她们私下给他们送信。后来他们私会,被发现了,还撵走了福安堂的两个嬷嬷。我本来,本来想让江晚芙过来,我们当面对质,这样你就信了,但她怕了,她不敢来,还把我的丫鬟给抓了,我没骗你,你信我,大表哥,你信我……”

林若柳说了很多,但他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第99章

陆则伤的最重的,恰是那只最惯用的右手,虽他那时有所防备,没有靠着蛮力去接住那沉重房梁,而是借了巧力推开,未伤及右手筋骨,但衣食起居方面,难免受了些影响。

所以,从那日起,江晚芙几乎时时不离他半步,她知晓郎君一贯不喜仆妇丫鬟近身,怕自己不在他身侧时,他行逞强之事,索性样样不假人手,时时盯着他。

用过早膳,纤云领着吴大夫入内。他摸了摸胡子,也不多话,当即替陆则换药。

江晚芙在一侧,看着那层雪白的棉布被一点点揭开,从雪白不染,到里侧渗出斑驳的猩红血迹,然后,她看见了那处伤口。

陆则虽自小习武,和一般养尊处优的郎君不一样,但她往日与他握手时,也只摸到他指腹薄薄的茧,至于掌心,则是温暖宽大。但现在,那处皮肉绽开,腐肉被硬生生剜去,露出其下发白的肉,周边几处水泡,涨得很大,怵目惊心。

吴大夫仔仔细细看了几眼,将药瓶放到一边,道,“需先用针挑破脓疱,才能上药。”

江晚芙听得心头一跳,陆则却很冷静,道,“好。”

吴大夫得了准许,从药箱取出银针,先于烛端灼烧,再取出烈酒一壶,倒出一盏,用以浸泡银针。他用长夹钳取出银针,捻在指尖,另只手执起仍有一半烈酒的酒壶,朝陆则道,“世子,烈酒可防生肿疡,但烈酒入骨,或许会有些疼,您忍着些。”

江晚芙看了一眼那酒壶,这等烈酒,哪怕是浇于完好无损的肌肤,都有几分刺激,更遑论是直接倾倒于皮肉。她握着陆则的手,不自觉用力了些。

陆则倒只有一个字,“倒。”

酒壶倾,清亮的酒液,洒于皮肉。陆则面不改色,吴大夫不再耽搁,捻着银针,迅速挑破那七八个水泡,用细薄的篾片,轻轻压着脓疱,等其中水液渗出,便立即用烘烤过的洁净棉布,一点点擦拭干净。

饶是吴大夫动作够快,这一轮下来,也用了快一刻钟,后头倒是快了些,洒药粉、包扎,将棉布末端,于郎君手腕处,系上一个小结,吴大夫舒了口气,松了手。

陆则眉眼温和,看了眼身侧的小娘子,见她盯着他的伤处,满眼都是心疼,往日总是笑靥如花的娇美面孔,紧紧绷着,连一旁的吴大夫,她都忘了招待了,便也只替她开口,朝吴别山颔首,“有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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