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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森人不错,样子好看,家境殷实,他们在一起差不多三年,彼此性格都磨合过,莫淇淇嫁给他应该会很幸福。
陆之和开完会从书房出来,就看见自己女朋友坐沙发上发呆。
他走过去揉揉她脑袋:“怎么了刚才?”
乔麦回神:“程森跟莫淇淇求婚了。”
陆之和意外地扬了下眉:“这小子动作还挺快。”
“也不算快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就在谈恋爱,虽然中间短暂地分过手,但前前后后在一起也差不多三年,现在结婚挺合适的。”
陆之和在她身边坐下,白衬衣袖子挽上去一截,露出肌肉紧实的小臂,腕骨嶙峋。
“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还没定,要等两家长辈商量。” 说到这儿乔麦想起来,之前程森妈妈不喜欢莫淇淇来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对这桩婚事。
陆之和若有所思:“所以,你应该是莫淇淇伴娘?”
乔麦冲他翻了个白眼:“那当然,你不是说废话。”
陆之和想起上次她同事结婚,她去当伴娘的情形。
那时他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喜欢的姑娘穿得漂漂亮亮,亲密地挽着另一个男人手臂。
无数花瓣从天而降,有几片落到她盘好的发髻,男人伸手替她拂去,她回以微笑。
刺眼画面像烙印一样灼烧在他心脏,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舒服。
陆之和沉吟片刻:“那我要当伴郎。”
乔麦震惊脸:“???”
“你???不合适吧……”
陆之和侧脸看她,瞳孔微缩:“哪,里,不,合,适?”
乔麦硬着头皮:“首先,你跟程森也没那么熟,人家有发小当伴郎,其次,你这辈分……”
话一出口,她看见陆之和眼睛瞬间眯起,顿时意识到不对,慌张改口:“不是不是,你这地位,给程森当伴郎,他受不起。人家都说了,要邀请你当贵宾。”
乔麦说完,忐忑地等他反应。
陆之和视线落她脸上,良久,唇角勾起笑,眼神有点瘆人:“辈分?在你心里,我到底是有多老?”
乔麦咽了咽喉咙:“没有,不是,我就是一时口误。”
陆之和倾身过来,将她摁进沙发,双手固定在身侧:“凭直觉说出来的,才是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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